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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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剌不花的身边,小声提议。

“没必要!”兀剌不花手捋胡须,笑着摇头,低声回应。“芝麻李的帅旗背对着吊桥,一旦发现势头不妙,随时都可能逃回城内!那样的话,尔等可能就要强行攻城了。不如多给他点儿时间,让他多一点信心。然后再打他个措手不及!”

“大帅英明!”骑兵百户佩服得五体投地,手按胸口,在马背上恭恭敬敬地施礼。

“不过你也别闲着,去,替我向芝麻李传个话!让他不要着急,慢慢弄。什么时候把队伍理顺了,什么时候我再开过去割他的脑袋!”

“诺!”世袭百户也吞莫哥答应了一声,拨转马头,兴高采烈地去了。

看了看麾下百户那骄傲自信的背影,兀剌不花又点点头。然后将目光转向身边的随行幕僚,笑着吩咐,“诸君,跟着我去军阵背后吧,走得近些,一会也能看个热闹!这一仗,不存在任何悬念!”

注1:黄河在1194年到1855年间,都流经徐州境内。河道几乎紧贴着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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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贵

“大帅亲自出马,当然所向披靡!”众蒙汉幕僚们,多少都略通一点儿兵法。从徐州红巾的临阵表现当中,就看出这是一群严重缺乏训练的蚁民。所以个个都认为徐州已经唾手可得,

齐齐弯下腰去,大声称颂。

“嗯!”兀剌不花又笑着点下头,抖动缰绳,带头朝自家军阵背后靠了过去。他是成吉思汗帐下四狗之一,神箭手者别的嫡系后代。骨子里就传承着对战争的狂热,虽然读了几大车儒家典籍,每当带兵出战,依旧兴奋得不能自己。

众幕僚也在兀剌不花的亲兵保护下,骑着战马迅速向自家军阵靠近。然后凭借多年追随鞍前马后养成的默契,与兀剌不花一道,在距离军阵八十步左右的位置停了下来。

这个距离,如果换算成朱大鹏原来所在的时空,就是一百二十米。既不会影响前方将士们的行动,又能及时将命令发出去,调整战斗方案。

紧跟着,有亲兵从军营内推过来几辆特制的高车,略微调整了一下角度,熟练地将高车拼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五米见方,一丈多高的帅台。兀剌不花跳下坐骑,由亲兵搀扶着,从特制的台阶走了上去,亲手将赤红色的主将旗帜,插在了高台正中央的圆孔上。

“必胜!必胜!必胜!”亲兵们看到帅旗竖起,立刻扯开嗓子,大声呐喊。顷刻间,所有蒙元士兵都喊了起来,“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一个个张牙舞爪,信心十足。

奉命替兀剌不花传话的蒙古百户也吞脱哥,此刻也带着十名大嗓门手下来到了义军阵前。汲取了先前那个挑衅者被芝麻李给钉死在地上的教训,这回,他隔着大约一百五十步远,就自觉地带住了马头。然后扯开嗓子,反复叫嚣道:“芝麻李听着,我家大帅说了,让你不用着急。慢慢整队,什么时候把队伍整理完成了,什么时候再上前送死不迟!”

“芝麻李听着,我家大帅说了,让你不用着急。慢慢整队,什么时候把队伍整理完成了,什么时候再上前送死不迟!”十名大嗓门蒙古骑兵跟在也吞脱哥身后,齐齐扯开嗓子,用非常流利的汉语大声重复。

“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必胜!”众蒙元士兵听了,呐喊声立刻愈发狂热,仿佛对面占得全是牛羊般,马上就可以肆意宰割。

而徐州军的将士们听了,士气难免会有些受到打击。对面的罗刹鬼兵他们已经看清楚了,在阳光下的确都有影子。但鬼兵们的身材和军容,却令他们自惭形秽。同样是人,对方身高都在九尺开外,而他们这边即便是最为强壮的,如后军都督彭大和左军都督朱八十一,也不过是八尺半左右的个头,比对方最低的士兵,还要低上半个脑袋。

再往彼此身上看,鬼兵们每个人身上都披着半身镔铁甲,也不是何等巧匠所打造,整个前胸部分居然是完整的一块,在阳光下烨烨生辉。与护肩、护裆和护腿串连在一起,将身上所有的要害部位遮挡了个严严实实。就连硕大的脚掌上,都穿了双包了铁的大靴子,看上去又厚又重,随便就能将地面踩出了土坑来。

那些没有铠甲遮挡部队,如小臂、小腿等,则完全露在了空气中。十一月底的天儿,居然也不觉得冷。一寸多长的金色体毛根根倒竖,就像一只只穿着铠甲的刺猬。

而徐州军这边,大多数人却只穿了件厚布坎肩儿。即便是主将的亲兵和极少数精锐,也顶多穿了件猪皮甲。对流矢也许还能有一定防护力,遇到罗刹鬼兵手里的短刃,肯定就像纸糊一般。

“毛贵,给我出去刹一刹敌军的威风!”芝麻李敏锐地感觉到了自己这边的士气在快速下降,连忙抽出一根临时赶制的红色令旗,亲手交到前军都督毛贵手里,“杀了那个人,让兀剌不花看看我江淮男儿!”

“诺!”前军都督毛贵躬身领命,拖着红缨枪,大步出列。一边朝正在叫嚣的蒙古百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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