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小夫郎 第106节(2 / 3)
兔子说要去镇上卖,除此以外还要找酒馆食肆一类的地方搭搭话,以后他们养的兔子多了,零散着卖不完,说不定能卖给食肆一些。
因要找人牵线商议,他就没带陆谷。
刚好家里也有各种活要干,陆谷没有跟去,绣好的手帕下回再去卖是一样的。
乖仔素来调皮,怕它踩坏了麦苗,陆谷让它留在家里看门,沈尧青上山打柴去了,家里就纪秋月一个照看孩子,它留下陪陪人也好。
来地里拔草的不止他们家,方才还碰见从田头路过的沈顺旺和周香君,说了几句话后他俩才朝自家地里去。
虽说干活挺累的,但今日天不错,不冷不热的,叫人身心舒爽,早起时昭儿醒了,他还进房抱了一会儿,三个月的奶娃娃比之前要长大了点,脸蛋儿软白柔嫩,他亲了好几口呢。
昭儿是个好性子的娃娃,人一亲他,他以为是和他玩儿,就会笑起来。
孩子一笑,叫大人也高兴,陆谷直到这会儿心情都好,低头仔细清理野草,虽说秋天了,可野草命韧,总能长出来。
而另一边,沈玄青到丰谷镇后没有去早集,一进镇子就沿街吆喝,秋天的野兔毛厚显得壮实,家里养的兔子没在野地里跑过,每日草料给的足,背出来的六只全都挺肥的。
往常一只肥兔子最少能卖三十文,他一路吆喝卖野兔,还真有人喊住他问价。
沈玄青将竹筐放在地上,从中拎出一只肥兔子,说道:“这兔子肥,皮毛也厚,若真要了,我给婶子算五十文。”
“五十文!”提篮子的妇人声音拔高了点,摇着头道:“这太贵了太贵了。”
沈玄青把肥兔子拎到她面前,再用手掂一掂那个分量,说:“婶子看这一只多肥,皮毛也厚,买上一只回去既能吃肉也能用兔皮毛做个衣领子或鞋子,冬天时暖和。”
兔毛领子。
他这话让原本嫌贵想走的妇人再次看过来,但依旧挑三拣四道:“这兔子哪有这么贵的,往常三四十文的价,你倒好,竟要五十文。”
沈玄青不紧不慢道:“婶子说笑了,别说三十文了,就是三十五文的兔子,也没有比这肥的,如今已是深秋,兔皮毛最厚实的时候,价钱肯定会涨些,若婶子当真想要,我也不说虚价,四十八文如何?”
“四十文。”那妇人说着,还往竹筐里看去。
“四十文不成,没有这个价钱,四十五文,要就让婶子拿走。”沈玄青很是和气,见对方看竹筐里那几只兔子,便伸手从里头又拎出一只,说道:“这两只都是四十五文的价钱,婶子随便挑一只。”
“我怎么瞧着那只更肥。”妇人指着筐子里另一只灰毛兔子说道。
“婶子,那只肥大,价钱高,不能按四十五文卖。”沈玄青笑一下开口。
能喊住他要买兔子的妇人,手里定然是不缺几十个铜板的,那妇人挑挑拣拣,又叫他从竹筐里再拿一只,试图再压压价,见他不松口,最后总算掏出四十五文钱买了一只兔子,总算没白费这些口舌。
不过就算她不买,沈玄青也不会计较,再找下一个主顾就是。
将铜板装进钱袋,又将钱袋揣进怀里,他心情很好,即便不笑,一双星眸瞧着是温和的,比起从前的沉默锐利,要变得和顺许多。
这变化并不稀奇,吃穿不愁,更是有夫郎日夜陪着,再多糟心事也抵不上一家子和和美美过日子的愉悦。
他今日实际是为找罗标而来,但一些话不能和陆谷说,只好找了个借口。
沿街卖了两只兔子后,也到了青楼旁边的巷子口,说起来他今日还真能在罗标这里打听打听,青楼里除了姑娘和双儿挣钱以外,那些酒肉也不是白让客人吃的,去青楼的男人说好听一点是喝花酒,喝酒时总会配上一两道菜或肉。
青楼门口有窑姐儿掺着恩客送出门,手里摇着帕子恭送,沈玄青目光在手帕上停留一瞬,这才拐进巷子。
前两天在镇上碰到罗标,当时有陆谷在,不好询问李家的事,回去后又忙着和沈尧青砍柴,耽误了两天,今日才得了空子。
来得不巧,黑漆板门上了锁,罗标应该在楼里。
虽说认识这么久了,但沈玄青从未进过青楼,恰好隔壁的汉子出来了,因罗标的关系他俩认识,曾经一起喝过酒。
荣安一看是他,便问道:“沈二哥,来找罗标?”
沈玄青点点头:“正是。”
“他昨夜该是歇在红药那里,正好,我要进楼里去,帮你找找。”荣安很是爽朗,一起吃过酒的交情,办这点小事还是不费力的。
“那就多谢了。”沈玄青同他道声谢。
斜对面就是青楼的小门,荣安很快进去,没多久,就见罗标系着腰带匆匆出来。
罗标抹一把脸,连声笑道:“沈二哥,不曾想你今日过来。”
他说着就开了门,侧身让沈玄青先进。
“今日你当班?”沈玄青顺口问了句。
“当班那都是夜里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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