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清风客栈的规矩(1 / 2)
天剑城靠近云西之地,往日里乃是极为繁华的城市。不过因为云西王的割据,天剑城成了朝廷与云西军争斗的边缘地区,因而比之前衰败了许多。
七人入城,马车行驶在大街上,居然畅通无阻。
寻常百姓,没有一个愿意天天生活在战火地带,因此很大一部分都迁移走了。倒是武者的数目多了许多。
战争对于百姓来说是灾难,但对武林高手来说,却是一场机遇。
大部分武林高手闯荡江湖,无非是为了名与利。但是天下又有哪样事情,比发战争财更加快捷?
在云西军与朝廷大战的时候,许多武林高手便纷纷赶来这里。他们或是成群,或是独自行动,常常趁着双方大战时出手,劫掠精英士兵的兵器,甚至盔甲,最后拿到黑市里贩卖。
要明白一点,天下武者当中,散修占了足足七八成。而大部分散修,其实连稍微出色一点的兵刃都没有。
朝廷生怕江湖尾大不掉,对于兵器有着严格的控制。除了那些名门正派,一流势力外,大部分人使用的兵器都是极为低劣的次品。
为了得到一件正规兵器,武者往往会选择到黑市购买。但是黑市黑市,顾名思义就是坑死人不偿命的地方。基本上朝廷出口的兵刃,正常价值在一百两银子左右,而放到黑市,起码能卖到五百两,涨了四倍。
不过就算如此,还是有着太多的江湖客趋之若鹜。一件好的兵器,对于武者太重要了。
“嘿嘿,这次能赚翻了。”
大街上,一位浑身是血的断臂刀客舔舔嘴巴,右手扛着一个长形的带囊。
这次他在云山内埋伏了多时,终于趁着朝廷和云西军的两支五百人军队交手时,杀掉了三位朝廷精英士兵,四位云西军精英士兵,共夺得七柄长刃。
只要拿到黑市贩卖,应该能得三四千两银子,够他快活一段时间了。虽然为此付出一条手臂的代价,让他颇为痛苦。
“阁下,交出你手中的东西。”
一位黑衣中年突然出现,拦在路中。
独臂刀客眼睛一眯。
黑衣中年缓缓拔出了剑,道:“东西或是命,选一样。”
独臂刀客笑道:“凡事好商量,东西你要,给你就是。”
他放下带囊,弯腰的一瞬间,突然暴起出手,藏在袖中的一记刀光宛如惊涛骇浪,笔直杀向黑衣中年。
黑衣中年冷笑,长剑挥洒,如同毒蛇般连刺三下,将刀光破得干干净净。
嗤!
鲜血洒长街。
独臂刀客不甘地倒下,亲眼看着自己以命换来的战利品,被人半路截胡。
附近有很多江湖客经过,不过没有人在乎,再多就是往这里看一眼。
发生在天剑城的杀戮太多了,每天都有人死,或是死于争斗,或是死于暗杀。敢进入天剑城的武者,哪个不是将脑袋别在裤裆上。
事实上,这就是江湖,刀光剑影,残酷而血腥。
放下布帘,唐风月轻轻叹了口气。
他自幼出生在无忧谷,后来又高开高走,与之打交道的都是江湖中的上层人士,这还是第一次近距离见到底层武者的争斗。
在他眼里十分低微的东西,原来在另一些人眼里却比命还珍贵。只能说,不同的层次,决定了不同的需求。
唐风月倒没有假惺惺地悲天悯人。
这个世界本就是如此,没有任何公平可言。底层武者固然有底层武者的痛苦,但谁又说高层武者就没有忧虑。
对于底层武者来说,至不济就是丧失一条命。但对于高层武者来说,失败一次,付出的也许就是一族的荣耀与性命。
经过一番询问,马车最终停在了清风客栈门口。
清风客栈,可谓天剑城最著名的客栈。
因为这个客栈有一条很奇怪的规则,每个想要住进客栈的人,都必须先让掌柜养的一条狗闻一闻气味。
如果那条狗允许了,哪怕你是个乞丐,也可以住在最豪华的天字号房间。而如果狗不允许,哪怕你是皇亲国戚,一掷千金,也休想踏进客栈一步。
当然,也有一些自恃强大的武者不拿规矩当一回事,所以他们都死了。
而自从死掉三位天榜高手之后,再也没有人敢把清风客栈的规矩当成一个笑话。
唐风月七人下了马车。
“快看,又是一群来找丢脸的。”
“嘿嘿,据说今天钱掌柜的心情不太好,这几人八成要倒霉了。”
清风客栈附近也有不少客栈,武者们平时没有什么大事,都喜欢聚在一起喝酒聊天,见到唐风月几人往清风客栈走,不少人冷笑起来。
从清风客栈开业到现在,每年住进去的人恐怖不满一百个。
就算是最近在江湖中搅风搅雨的飞天门,也只有灭绝护法,女蛟龙和另一位女子被允许住了进去,这七个小年轻算是什么东西!
“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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