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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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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始终觉得这两只狗有点诡异。

鬼獒的确厉害凶猛,徐长歌这样的土豪养这么一只狗也还说得过去,但是豆豆这小狗看上去很不起眼,就是个十分普通的中华田园犬,老徐这种土豪为什么会养这么一只狗呢?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徐长歌已经带着我进屋,他将贲头拴好,又安置了豆豆,这才带着我去到他二楼的书房。

他坐下之后,便开门见山问道:“说吧,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简洁点,说重点。”

我知道这种人的时间都很宝贵,因此也不客气,当即说道:“我来这里其实是想通过您找一个高人,一位风水大师,道号梦蝶先生的郑先生。”

徐长歌一听,两眼一亮,说道:“嚯!真是好大的口气,郑先生乃是国宝,梦蝶一指点阴阳的事迹更是在业内广为流传过,你想要找郑先生?只怕郑先生却不想让你找到啊。”

我对什么“一指点阴阳”的东西不太了解,也不知道这徐长歌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他究竟认不认识郑先生,于是乎我也并不客气,还是直接问道:“您认不认识郑先生?”

徐长歌轻轻一笑,忽然拿起了一旁的镇纸,轻轻放在手上把玩,说道:“林杨,上次看在梦筠的面子上,我已经送给你了一块血玉,如今你得了便宜,不止退让,怎么还来找我帮忙?你这样的做法,让我有些看不起你了。”

我知道我自己实在是理亏,毕竟梦筠的父亲跟我没什么关系,他总不能因为我和梦筠是同学,所以就帮我,所以我连忙低下了头,说道:“叔叔,我知道这件事情是我自己的无理强求,但是这件事情真的关乎于别人的性命,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希望叔叔肯帮助我这一次。”

徐长歌点了点头,说道:“林杨,我虽然不知道你要救谁,但是毕竟你是来求我,之前我将血玉送给你,那是算见面礼,是一个长辈见到晚辈的时候应该做的,但是这是第二次了,你已经得了一次见面礼,如今没理由再得一次。”

我点了点头,徐长歌说的没错,让我无法反驳。

徐长歌说道:“所以,林杨,这一次如果你想要得到我的帮助,那就必须公平交换。我是个商人,积德行善什么的我从来不信,我只信一件事,那就是公平。”

我点了点头:“您说得对,这一次我的确不该伸手讨要什么。”

徐长歌见我也是个明白道理的人,说道:“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你想要得到一份回报,必须先有一份付出,不管和你关系多好的人,或者是陌生人,直接向别人伸手讨要,都是一种低劣的行为,林杨,这点道理你明白,我很欣慰。”

停顿一下,徐长歌继续说道:“其实我对你的印象并不差,你的事情我多多少少都打听过,要不然以我的个性,也不会让梦筠单独和你住那么久。你为人仗义,对朋友、对同学,都没的说,甚至有的时候别人都会说你有些愚蠢,为了根本谈不上交情的人都肯拼尽全力……平心而论,我做不到你这一点,但是我却佩服你。”

徐长歌的话说的我心里头热乎了一些,其实我真的并没有太多的优点,不算聪明,也不算果敢,唯一能够算得上优点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对朋友,对身边的人,抱着一颗热心肠,知道在这个冰冷复杂的社会,尽量给别人一个援手。

可是徐长歌接下来的话却让我心头一紧。

徐长歌说道:“但是正因为你这样的性格,我才不会将梦筠托付给你,这是我作为一个父亲,还能为梦筠所负的一点点的责任。”

我一愣,没想到徐长歌一番夸赞之后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只听徐长歌继续说道:“一个男人,最应该爱和保护的就是他的女人,我之前不懂,但是等到我有了女儿,我才明白了这个道理,我要将女儿托付给的对象,就必须要以我的女儿为第一位的,无论发生什么,他必须要保护我女儿的安危。但是你……林杨,你不行。”

我点了点头,徐长歌说的没错。

徐长歌继续说道:“哪怕将来我女儿的男人生性风流,喜欢流连于风月场所,甚至在别处金屋藏娇,但是只要他的心中,我的女儿是第一位的,出了任何事情,他都愿意以我女儿为重,对别人不管不顾,我就可以将女儿放心的托付给他。可是你不行,林杨,你的特点就是太仁慈,太热心,每一个人出事,无论他是不是你的朋友,你都想要去帮助,你这样的话,只能将本来应该归属于我女儿的关注和保护,放在别人身上,林杨,你这个特点,让我无法将女儿托付给你,你明白吗?”

我点了点头,心情忽然变得无比的沉重,这种话之前并没有对我说过,我也始终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徐长歌继续说道:“就好比这一次,你为了一个别人过来求我,我当然不知道你为的这个人究竟是谁,但是看得出来,你很上心,但是万一日后你和我的女儿走到了一起,等你们组建了家庭之后,你还是这样,动不动就为了别的人,外人去奔波,你让我女儿怎么办?独守空房?仗义是好事,热心是好事,但是凡事,过犹不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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