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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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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书怔怔摇头。小时候喜欢和他亲近,但心里一直知道不该,也就从没敢往这个方向想上一丁点。就算是后来懂事了,就算是在梦里无数次和他相聚、谈笑、拥抱、撒娇,也从没梦到过“丈夫”两个字。戏文里那些有情人的誓言,一生一世,海枯石烂,她从来没奢望过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过去几天内经历的事情,在她心里已经是极大的满足,再不敢要求更多。

况且,他不是斩钉截铁地说过,绝不会娶她吗?

随即感到双肩被轻轻捉住,推到帐子正中,摆正站好。杜浒和她相对而立,神色肃穆,看着她眼睛。他的声音有一丝紧张的颤抖。

“天台杜浒,甲寅生人,归家无日,书剑飘零。幸与文五小姐相识既久,倾属良深,敢请一堂缔约,永结为好,从此患难相随,休戚与共。若幸得小姐惠允……杜浒终生不敢有负。”

说毕,躬身唱喏,静静等着。

奉书心中乱成一团。从来都是她向师父行礼,哪能反过来?不由自主地摆手,“师、师父,不要,折杀我了……”

杜浒仍是微微躬身,眼神看地,沉声道:“夫妻之间,不谈尊卑。我不仅要娶你,还要三书齐备,六礼俱全,上告天地,下告父母,把你文氏风风光光的聘到我杜家。谁爱说闲话便说,我这一辈子,只会认你这一个明媒正娶的妻子。”

奉书只觉得一颗心在不断膨胀、膨胀,随时都会破碎成彩色的泡泡。张了张嘴,却只是断断续续地说出几个字:“你、你又在跟我过家家……”

杜浒微微笑道:“喜欢吗?要是你乐意,以后天天陪你过家家。”

奉书呜咽一声,泪珠像熟透的果,扑扑扑往下掉,手背擦不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眼前晃,盛夏的野花儿,看不清,捉不到。

不知怎的,想起了当年出走前夕,他轻描淡写地说要给她娶师娘。一句话,几个字,不过是为了打消她的念想,却在她心里烙出了多久的伤。

她抽了抽鼻子,倔强地摇摇头,细细的声音不听她话,似黄莺飞出笼子去:“我是大人了,我才不玩过家家,你省省心罢。”

杜浒忙道:“不是过家家,是真的过日子。你想怎么过,就怎么过,我……”

奉书一撇嘴,“我不信,你骗我。你说过娶谁都不会娶我。”学着他当年的语气,眼角的泪就快溢出来了。

杜浒定睛看她,沉默着。他若想解释,必定能拿出无数条说服她的理由:当时她还是孩子,当时觉得她不过是异想天开,当时说的是气话,当时还没意识到有多怕失去她;但他终于什么都没说,目光里带着些许恳求,又似乎是说了千言万语。

他慢慢拿起她的手,按在他胸口,一下一下急促的心跳,直震到她心里去。

奉书又是心疼,又是快慰。在心灵的战场上,他那双眼睛就是无往不胜的千军万马。她这边呢,溃败,再溃败,只剩一个骄傲的将军,拼命守着最后那点阵地。终于那将军也丢盔卸甲,跑到不知哪里去了。

她扬起下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出来:“这,这可是你求我的,可不是我求你……”

杜浒低低笑道:“小倔丫头!”知道她心里面还是过不去那个坎。当年那个十五岁的小娃娃,冰天雪地里跪着,低三下四地求他,却得到了比冰雪更冷硬的对待。那个场景,在他心里,何尝不是个坎呢?

他提起她的手,轻轻吻她的指尖,用近乎讨好的语气说:“对,是我求你……”知道她想要什么,知道她爱听什么,“求你可怜可怜我,别让我再一个人孤零零的。求你莫嫌我丑,莫嫌我粗鲁,莫嫌我年纪大。你若是不答应,便是要我的命,我可要伤心,我哭给你看。”

奉书咬着嘴唇,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抽回手,在他脸上刮了一下,轻声斥道:“这么大人了,也不害臊!”

杜浒哈哈一笑,转身大步便走,道:“我去请媒人。”那语气活像个得了新玩具的孩子。顿了一顿,又说:“总得先定下来,明天一起行走上路,才说得过去。否则,名不正言不顺的男女同行,像什么话?”

奉书被他说得面红耳赤,坐倒在垫子上,却忽然扑哧笑了。他这是含沙射影的批评她呢?这最后一句话说的,不怕把牙酸掉了?

正痴痴地回味着他说的每一句话,便听到了帐外银铃般的笑声飘了进来。忽兰挽着塔古娜的手,憨憨笑道:“让我做媒人?我可不懂你们汉人那些弯弯绕,演得砸了,你们可得多担待。”

杜浒微微笑道:“你什么都不用做,看着就行啦。”

跟着忽兰一块儿进来的,居然还有两只栓在一起的大雁,那是让杜浒用拗去箭头的钝箭射下来的,尚且晕晕乎乎的,趴做一堆儿,蔫嗒嗒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环境。禽鸟有情,大雁终生只有一侣,倘若其中一只不幸身故,另一只时常会做出殉情之举,是以被民间视为忠贞无二的象征,更是理想的纳采之礼。城镇中人烟稠密,鸟兽稀少,因此寻常人家下聘,通常只是用漆木制成的假雁代替,聊表意思而已。而在秋季的草原上,南飞过冬的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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