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眼珠学姊(2 / 2)
熟!我一点也不想看到你!
好不容易,眼球终于被煮熟,我将它捞起并用筷子剁个几下,让眼球变得烂烂的,然后丢进厨馀桶里,将它藏在厨馀的正中央,希望会被误认为是猪、鱼、牛……任何一种动物的眼睛。绑好塑胶袋,决定明天再拿去丢。
我转头看向疯子小姐,她不知何时拖了张椅子反着跨坐在厨房里。
「这样可以吗?」我问。
「很好!」她满意的点点头。
那是第一次,疯子小姐拖着椅子进厨房窝在我身边看我下厨。
望着身旁心情高兴得正唱着不知名歌曲的疯子小姐,我开口:「疯子小姐,你现在快乐吗?」
她对我灿笑,有精神的说:「很快乐!」
我知道这时候不该赞同她,但见她如此快乐的神情,我忍不住在嘴里低喃:「快乐就好!」
「你在笑什么?」疯子小姐注意到我难掩住的笑容。
「不,没什么!」脸上一样是微笑,今天的我不想忍住心中的喜悦。
看我怪模怪样的,疯子小姐只对我耸耸肩后,直接给我下了另一道与上一句毫不相关的指示。
「喂!变态!我跟你说这眼珠主人的故事,做宵夜给我吃!」命令句。
这也是第一次,疯子小姐愿意亲口诉说,她与尸体主人的过节。
煮消夜的过程不用我再多说,总之就是把一些不重要的垃圾食物加进锅子里煮。重要的永远在后头。疯子小姐开口的那段时间,才是展现这顿消夜真正的价值所在。
「那学姊姓刘,之前用眼神瞪我,还很爱跟老师打小报告,我讨厌她的眼睛就把它挖出来!」吃完麵,疯子小姐用一句话带过。
学姊是谁?不认识。怎么认识的?不知道。几时认识她?不晓得。中间到底发生什么事?疯子小姐没讲。
今晚照理论已经死透了的刘学姊,我对她只有疯子小姐说得那一句话的认识。
一碗麵,换一句话。值得吗?
对刘学姊来说,当然不值得,还是超乎过很多的不值得。
但是对我来说,很值得。
「对了,你身上那件衣服…该不会是那位刘学姊的吧?」盯着疯子小姐身上的陌生的白洋装。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认出,她身上穿着的衣服不是我买的,也不是当初她穿来的那件。穿在她身上的,是看起来很高级的雪纺纱白洋装,是件梦幻长至脚踝的长裙,穿在疯子小姐细瘦的身材上十分合适。
我一问,疯子小姐立刻用嫌恶的眼神扫射我。
「我才不会拿学姊的脏东西呢!」
你不是已经把人家的眼珠拿在手上带回家里吗?
我想吐槽,但没有,疯子小姐对骯脏的标准是怎么订的,大概永远也别想了解。
「我的衣服脏了,就放把火烧掉,这件是在路上某户人家晾在外面的衣服。」疯子小姐说,丝毫没有愧疚心。
正常的,如果疯子小姐有愧疚心,那就不是疯子小姐了!
不纠结这问题,我倒是对她话中某段產生兴趣。
「放把火?」
「嗯!我把学姊家放火烧了,尸体烧得特别乾净,毕竟是起火点嘛!」
「……」
好吧!我想我该买个精神科概论来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