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未,END(1 / 2)
故事停在这里,就是幸福美满的happyend,也确实,之后我们的日常生活的确比之前happy,却没有迎来结束的end。
我与疯子小姐的日子照样得过。
她在家里依旧捣蛋着,在外也如往常地将得罪她的人给做掉。而我也持续到公司上班,回家后陪着疯子小姐到处把人杀掉。
唯一的不同是,这阵子的我只要想到黄花木下挖土机的那晚,就不自觉得开始傻笑,吓坏了经过我身旁的陌生人。
这种异状当然不可能逃得我身边亲朋好友的眼睛,尤其我每天见面的各位同事,他们几乎快被我脸上幸福洋溢的光芒给闪瞎。
或许是受不了我,于是推派刘刘当代表的对我提问。
「你们什么时候要结婚?」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这不像是最近的你会想对我提问的问题。
我疑惑看着背景是茶水间的刘刘,他用着受不了我每天都过着幸福洋溢的不耐烦眼神盯着我瞧,看他这副模样大概猜得出来,八成又是那群爱聊办公室八卦的女同事们威胁加利诱把他推来我面前来问我。
好吧!同情他可怜成这样,我还是诚实回答他的问题。
「如果她想结,我们就去登记,如果她不想,我也尊重她。」
「我会愿意等她下决定。」坚定的,我说着。
这就是我们的新关係。
类似男女朋友,却从不给对方束缚。
正因为不给对方束缚,所以我总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我有机会等到她想结婚的那时…虽然我觉得机会不大,但只要有一丝丝的希望,我都会等。
扬起一个自信满满、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刘刘则举起手挡在我与他的眼睛之间。
真是可怜他了,只是单纯问个问题就得忍受被闪光直射双眼。
「如果永远等不到呢?」他继续问,即使眼睛快被闪瞎,还是把八卦看得比命重,虽然我猜是因为女同事们在背后要给他的利益好处或是吆喝威胁,才让他不得不如此壮烈牺牲。
打从心底的同情刘刘,但疯子小姐与我之间的事,不是光靠一个人闪瞎眼睛的牺牲就可以结束的。
「那我就永远不要结婚!」我是,把疯子小姐看得比命重。
八成是猜到了我会这么回答,刘刘他没露出很讶异的表情。
「不结婚,那你们有打算生孩子吗?」
这问法有点奇怪,正常的顺序应该是先结婚再与爱人有爱的结晶……喔!我忘了!他可是刘刘!
突然意识到站在我眼前的这位正是情场上的风流大师,刘刘。
一整身不脱俗的名牌装扮,即使办公用的西装制服同样可以穿得时尚有型,更不用说藏在制服底下每日到健身房报到的好身材,一头随意但有型的头发适当的黏在他头皮上,完美无缺的瀏海从没超出眉毛与眼睛中间的完美距离,头皮两旁的耳朵上打了好几个耳洞,有种坏男孩的味道,最后是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帅脸……面对这样的刘刘,我只想问一个问题。
刘刘,你到底搞大了多少女人的肚子又不跟那些女孩结婚呢?我在心里问着他,识相的没将心里想的问出口。
接受了刘刘式的问法后,我们回到一开始。
我与疯子小姐,打算生小孩吗?
「没打算!或许永远不可能!」
我很喜欢幻想我们的一切。想像我们已经结婚,一起住在我们共同经营的家,并生了个爱的结晶。
我们的小孩依照基因原理,不会长得太帅气漂亮,应该会遗传到我们的路人脸,不丑陋、平平凡凡的,但眼睛、鼻子、嘴巴都有着我与疯子小姐的影子,个性应该会像妈妈比较多,毕竟疯子小姐与小孩子在各方面都挺神似的,不过我不会让小孩去杀人,更不会让他们发现爸爸妈妈半夜跑出门是为了把地球上的某人强制送上西天。
想像归想像,现实归现实,我与她之间永远不可能养小孩。
她是这样一个疯狂的人,怀孕、坐月子、养儿育女,这些妇道人家应该做的,她通通做不来,我即使愿意帮她也没时间做得来。
照顾她一人就足够损害身心灵了,还多个小疯子!?
这种超现实的理想要实现根本就比登天还难,即使真的实现了,不出几年,我就会被家中那两隻大小疯子逼得身心灵疲乏、爆肝身亡。
这种结局我是挺喜欢的。为我的爱努力奋战而身亡,听起来多浪漫!
但是这么做是不对的。
家中还有需要人照顾的疯子小姐与小疯子,我不在了,他们怎么办?疯子小姐怎么办?
像她这般自由自在的人,怎么可以被小孩绑住!她必须自由自在并每天快乐又不顾世俗眼光的活着,这才是疯子小姐啊!
我爱着自由奔放的她,所以我永远愿意为了她的自由奔放,牺牲掉我的小小理想。这就是为什么,我甘愿不与疯子小姐结婚、生小孩的原因。
我希望她永远活得无拘无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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