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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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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突出。比如,明神宗的儿子福王,封藩河南,一次便得赐田二百万亩,由于河南土地不足,又“并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到了明嘉宗的时候,一次性赐给桂王和惠王的土地就有三百万亩,那时候湖广的土地已经被兼并得差不多了,只凑出了六十万亩,那剩下的那两百多万亩怎么办呢?嘉宗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向各州县的农民们分摊租银,称之为“无地之租”。反正我说了要赐三百万亩,没土地了那就用你们的土地来抵吧,当然啦,土地你们还是种着,只是要多交一份租银而已。】1

【是不是个大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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