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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暗潮(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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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问了句。

“有……”

“月可皎白,雪上可有月光洒落?”

“……”她撇过脸不想理他。

“可惜小僧明眼时不曾见过梅花,想象不出梅雪交映的情境。”

“……”阿木哈真揪了揪他的耳朵,赤水天寒,原都也冷,种不了梅花,但陈子颐大概见过,回头可以问问他。明璟大概也见过,再且他能书善画,或许能让他书画一幅,一开眼界。

莲华忽然静默下来,许久才轻叹一声,道:“如此说来,小僧也未曾见过你,木木施主。”

她把莲华从尸山血海中捡回来时,他已经是个瞎子了。阿木哈真听得心软似水,脸凑到他白净的后脖颈,对着颈肉轻轻哈气,那大概是莲华的痒肉,他轻轻笑了起来:“嗯……呵,传闻梅花傲雪凌霜,身有暗香,故而有许多雅士,愿攀雪折梅。不知今夜,谁是攀枝客,兹辰醉始回。唔,疼……“

原来阿木哈真听他说得厌烦,张嘴在那块白颈肉上咬了一口,她咬得又凶又狠,一圈牙印深深嵌在肉里,咬完又用舌尖去舔。

寻常男子要被这般摆弄,又疼又酥,怕早已失去定力,但莲华是密宗的瑜伽士,佛心深刻,踏出的步伐如寻常一般稳健,若有人跟在身后丈量,就会发现此人踏出的每一步,尺寸步距都是均等的。

他方才喊疼,并非当真觉得疼得厉害,不过是知道背上少女喜欢听他这么说。

阿木哈真果然得意起来,用唇叼着那块颈肉,轻轻吮吸,边吸边咬,恨恨道:“你这个和尚细皮嫩肉的,要是落了刑部之手,或者到了容吉手中,你又是海盛帝想弄死的人,那帮人用起刑可就没什么顾及了,到时候,必然全身上下没一处好肉。小和尚,你怕不怕?”

“小僧当然是怕极了。”话虽如此,他脸上并无畏惧的神色。

“既然害怕,为何不让我去求太后?”阿木哈真舔着他的耳缝,用暧昧缠绵的音调在他耳边呵道。

少女香香软软趴在他身上,像蛇一般盘在自己身上,声音魅惑无比,莲华想到自己曾经见过的欢喜禅佛像,不过佛像中,男身明王是正面搂抱着女身明妃的。

莲华六岁那年被密宗上师寻见,上师说他是圣僧转世的灵童,硬将他带离父母身边,日夜不离,传他密宗佛法。他天资聪慧,学得极快,偌大藏经洞七八成典籍他都清楚记在脑中,目盲之后,他见不到新鲜事物,平日修行打坐,便回想当年读过的书,只觉得那座藏经洞早已搬到自己脑海里。

当时唯有瑜伽双修合和法,他读过之后,虽记住了文字,却不求甚解。

彼时,他抱经去问上师,上师却笑道:“此经并非吟诵之经,而是操练之经。如今你空有明王之躯,年岁又幼,自然一知半解。”

他幼时骄矜自傲,又烂漫天真,便昂着脑袋,固执得问:“可是师父,你不是说我是灵童转世吗?师父,你跟我讲讲吧,我肯定一听就会了。”

那位上师只拈花一笑:“是的,你很聪慧,当你找到你的明妃时,便能开悟了。”

阿木哈真见莲华沉默不言,便伸手摸进他单薄的僧衣,威吓道:“既然你不怕他们用刑,也不怕遍体鳞伤,不如先让我玩玩你这身好皮囊。”

她这么说着,一副要把莲华拆吃入腹的模样,手下的动作也是如此,双手攀上乳尖两点,狠狠掐揉起来,边掐边说:“还真是肤如凝脂,细嫩弹滑,只可惜今日之后,你将皮开肉烂,遍体鳞伤,就如你曾救治过的伤患一般。莲华,你还记得安珀吗?就是那个身上受了十计长枪,慌忙逃命还从马背上跌下来的小谋克?你当时好心肠,把他要过鬼门关的命捞了回来,可你知道吗?他……”

她说着,双脚则向下探去,直到足尖点在莲华胯间那条鞭状软肉才停下来,用一双硬质皮靴左右夹住那条鞭肉上下搓弄。

在她摆弄之时,她自己的幽穴与花核也隔着粗硬的皮甲和佛衣,一下一下磨蹭在僧人精瘦的脊背上,竟也带出几分快慰。

阿木哈真将快慰的呻吟声压抑在唇下,轻声道:“那小谋克虽被你捞回一命,却失去了这根阳茎,在女子面前抬不起脸……莲华,你说他们会不会也这么对你?毕竟太后如此倚重你,必然是想将你长留内宫。内宫不留外男,若要久住,这子孙根是要断干净的。”

她紧紧趴在他背上,双手穿进衣襟,指尖在他乳粒上盘弄,将那绯红茱萸粒玩得硬挺,底下那根软棍也慢慢抬起头来,硬朗朗撑开了单薄的衣服,顶端渗出湿滑的前精,将布帛黏在身上,透出令人惊叹的形状。

她不禁起了戏谑之意,笑道:“不如在你断根之前,先和我耍玩耍玩,也不枉做个男儿。”

原来原国虽信仰神佛,但更偏西方净土宗一脉,僧人需持戒修行,不得亲近女色,阿木哈真在废弃禅院里捡到了莲华,只当他也是受戒的僧侣,却不知他是成国密宗的瑜伽士,修习驳杂,并不以阴阳和合为戒,此种欲诱,反倒能成为他修行的助力。

只是莲华并不想把阿木哈真当做工具,便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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