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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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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再好的户口怎么能跟后世的生活比呢?

没错,二十三岁的鹿呦呦因为一场车祸穿书了,还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炮灰真千金。

按照剧情,真千金漂亮温柔,人见人爱,偏偏是个哑巴,她被城里来的知青骗心骗身,最终难产,死在了亲身父母找到自己的前一天,而那知青却随着回城潮到城市里大展拳脚,高考上榜,又遇到了假千金擦出火花,两人最终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至于真千金,他只一句是我辜负了她便彻底洗白了。

而作为这本文主角的假千金,后来当然是打脸原主全家,还理所当然的利用原主的家庭背景平步青云,问就是女主光环。

幸好现在鹿呦呦穿过来只有十五岁,离悲剧发生还有三年,这年代说好不好,但是说坏也不坏,变化多,机会更多,抓住了那以后就能成为新时代第一批致富的人,反正来都来了,那就避免悲剧,好好致富吧!

老榆木门推开,陆程禹举着鲤鱼大喊道:“妈,我回来了。”

刘红梅系着围裙从西屋的小厨房里探出头来,“回来就回来,嚷嚷什么嚷嚷?!”

陆程禹小跑到刘红梅跟前,“妈!鱼。”

刘红梅惊喜的瞪大了眼睛,下一秒却勃然大怒,随即附身脱鞋,操着鞋底儿就打在陆程禹身上,她恶狠狠道:“跟你说多少遍了,别下河摸鱼,前年才死了个孩子,你到底怕不怕。”

陆程禹吓的就往远处跑,嘴里解释道:“我没下河,这是别人送我姐姐的鱼。”

刘红梅不依不饶道:“还撒谎,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母子俩满院子你追我赶的跑,那鱼在陆程禹的手里摇来摇去,最后还是鹿呦呦及时拉住了刘红梅的胳膊点头表示,确实是别人送的。

刘红梅半信半疑,又问道:“真的?”

鹿呦呦认真的点了点头。

陆程禹在一旁道:“我都说了你还不信。”

女儿的话自然是要信的,刘红梅穿上鞋子同陆程禹道:“我这是给你个教训,以后敢去河边捞鱼,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她看向鹿呦呦红扑扑的小脸儿,“河边晒吧。”

鹿呦呦摇了摇头。

刘红梅拍拍她的手背道:“快去屋里凉快凉快,午饭马上做好了。”

窝窝头,红烧大鲤鱼,油渣炒萝卜丝外加一盆子莲藕汤。

餐桌上,刘红梅跟陆剑民又在说地里的庄稼以及工分,现在的农村是工分制,每家每人都有任务,年底分粮食的时候,工分占七成,人数又占三成,人口越多那分的粮食也越多,但是陆剑民早先结婚的时候被家里另出来,现在只有一家四口,想要多分点粮食那只能多弄点工分,还好他有支书的头衔,别人抢破头都弄不到的割猪草任务就轮到他家孩子头上了。

刘红梅道:“让程禹去割就好了,女儿的手嫩,割草会扎伤。”

陆剑民点了点头,他本来也是这么想的。

刘红梅又把脸往他边儿上凑了凑,压低了嗓子道:“现在都平反了,你那老朋友咋还没消息。”

陆剑民皱起眉头道:“当着孩子面瞎说什么,赶紧吃饭。”

刘红梅闻声便闭嘴了,又给鹿呦呦夹了一块鱼肉道:“这块没刺,多吃点。”

鹿呦呦捏着筷子表示感谢,刘红梅瞧着这细皮嫩肉的小姑娘一脸心疼,又说:“过两天有集,你们姐弟俩去镇子上赶集吧,到时候去买点东西,我跟你爸就不去了,我们还要上工。”

赶集?现在私人不能做生意,卖东西那就是投机倒把,但是在集上大家可以出售点自己家的农产品赚点小钱,还能不用票购置一些东西。

鹿呦呦心想,自己这几天看看能不能捡点野货,正好赶集的时候去卖。

听到赶集,陆程禹很是高兴,他道:“妈,放心吧,到时候我会把姐姐带好的。”

吃过饭,鹿哟呦便跟弟弟午睡去了,留下陆剑民老两口继续刚才的话题。

刘红梅边收拾碗筷边道:“我刚才说的你上心了没?”

陆剑民抽了袋烟道:“以后别在呦呦面前说这些,当着孩子说这些我怕她多想。”

刘红梅道:“我也没别的意思,瞧着呦哟一天天的长大了,这喉咙总得治,不然耽误她一辈子。鹿首长好歹是有身份的人,到时候把孩子接到城里,城里肯定能治好孩子的喉咙。”

鹿哟呦并非陆剑民夫妇的亲生女儿,而是陆剑民好友鹿荣的女儿,十五年前,浩劫来临之际,鹿荣未雨绸缪提前把刚出生的小女儿寄养到了乡下,这么多年,陆剑民夫妻俩对鹿呦呦视如己出,眼见着大环境开始好转,鹿昌却毫无音讯。陆剑民倒不是介意多养一个孩子,而是鹿哟呦十岁时因为地地震受了惊吓便不能再说话,到处是看医生也没看好,就因为这个耽误了上学,那以后再耽误下去可得了。

再说,当年鹿荣是在桃源村附近驻扎才认识的陆剑民,而鹿荣所在的部队却跟桃源村相差千里,天南海北的,不好联系不说,陆剑民也走不出去,打听都打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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