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1 / 3)
哎,要不是现在家里人丁太多实在住不下,加上老婆子的话也有道理,树大分支,没准弟弟弟媳也早想自己当家作主,所以他才松口分家,给弟弟买了村里王家人的房子,让弟弟一家搬过去住。
可不能天天盯着那个不像样的弟媳妇,他心里实在不放心啊,担心弟弟吃不饱穿不暖挨欺负,宋富贵真的有点后悔分家这件事了,早知道,还不如把大牛他们分出去算了。
他们都比他们二叔成熟稳重,分开过日子也不会差,不像他们二叔,实在是离不开他这个大哥啊。
宋德贵今天的任务完成,还给家里省了自己的早饭口粮,觉得自己棒棒哒。
老两口一早上的收获很丰富,宋家二房独苗苗的媳妇朱满珠也不甘示弱。
“娘,我带着多金和多宝回趟娘家,今儿的午饭就不用烧我们的份了。”
田翠娘拎着柿子从后院回来的时候,朱满珠正牵着俩龙凤胎准备回娘家。
大丰村在十里八乡也算是比较丰饶的村庄,土地多且肥沃,百来年就没听说过这个村子饿死过人,但即便家里不愁吃喝,大部分粮食还是紧着家里干活的男人和孩子,女人们大多都比较纤细瘦弱,田翠娘就是一个瘦瘦高高的小老太太,但她的儿媳妇却不太一样,是一个白白胖胖的丰腴小妇人。
朱满珠约莫160左右的个头,体重起码130,胖乎乎的,却不显的臃肿,圆圆的脸蛋,前凸后翘的身材,加上特别白皙,像牛乳子一样细嫩的皮肤,让本来五官平平的她看上去,有一种别样的魅力。
大抵是个男人,晚上都想要抱着这样的女人入睡,村里男人说诨话的时候就免不得提到宋辰这小子,觉得他能娶到这样一个媳妇,真的是享福了。
一听到儿媳妇的话,田翠娘的眼睛都亮了。
朱满珠这一身细皮嫩肉当然不是在宋家养出来的,亲家朱家是镇上的屠户,朱满珠的老子还是这一片唯一的杀猪匠,家里还祖传给牛驴骡子修蹄。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种大型牲畜是家里的重要财产,别小看修蹄这件事,不少牲畜就是因为蹄子出了毛病,以至于不能行走,不愿意吃饭,最后被活生生耗死。
所以朱家人在这一片很有声望,也没人敢得罪。
出生在这样的人家,朱满珠从小就不缺肉吃,也不用下地干活,可不就养得白白胖胖嘛。
作为朱家几代里唯一的姑娘,朱满珠是全家人的心肝肉,本来朱屠夫准备将这个闺女嫁到县城里去,找一个家境殷实,家风又正的夫家,谁知道姑娘难得去肉铺给她兄弟送饭,就遇到了同样难得来镇上给家人宰肉的宋辰。
别的不说,宋辰这小子的皮相太唬人,屠户家的心肝宝贝看了一眼,就把魂看飞了,死活闹着要嫁给他。
朱屠夫一打听宋老二家的为人,根本就不想把闺女嫁过去,可当爹娘的,总归拗不过女儿,再加上,那个时候的原身也不是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比如作为宋老二的独苗苗,他七岁的时候,就连同大房的长孙,被大伯宋富贵送去私塾念书,多少算个读书人。
而且那个时候宋家还没分家,宋家当家的是宋富贵这个靠谱的大长辈,朱屠夫也还算放心,咬咬牙,陪了丰厚的嫁妆,把闺女嫁到了乡下。
虽然闺女嫁到宋家了,可还是自己的女儿,面对女儿隔三差五回娘家打秋风的行为,两口子一点都不介意,特别是龙凤胎外孙外孙女降世后,娘仨每每回去,都能满载而归。
“满珠你回娘家怎么空着手啊,正好娘摘了一筐柿子,你带点回去。”
朱满珠正想反驳呢,柿子留在家里那是他们一家的,可要拿回娘家,不见得都能进她爹娘的肚子,这亏本买卖不能做。
她这人脑回路和一般人不一样,人家小媳妇是努力掏空婆家补贴娘家,她是努力从娘家骗吃骗喝,养肥了婆家。
不过很快她转念一想,要是能带点东西回去,没准她爹娘会更开心呢。
“成。”
于是朱满珠从满满一筐柿子里挑拣出了两个品相特别漂亮的柿子揣进了自己带着的空竹筐里,她准备回娘家装满东西带回来呢。
就带两个柿子,够她爹娘吃就成了。
“娘,姥姥姥爷中午吃肉吗?”
四岁的宋多金完全随了亲妈,胖乎乎的,就像一颗行走的糯米团子,脑袋大,肚子圆,小腿短短胖胖,叠在一起别提多可爱了。
想到姥爷家的好吃的,多金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姥爷家什么时候没肉吃?”
朱满珠自信满满地说道,她已经听说了,昨儿来了一批蒙内的商人,带来一群蒙内的羊,镇上的富户和饭馆酒庄都买了不少,光昨天一天,她爹和她兄弟们就杀了不下二十头羊。
按规矩,每杀一头羊,除了工钱,还得抵一些羊杂羊肉之类的边角料,大方点的主顾,还会给一块好位置的羊肉,今天家里肯定不缺肉吃。
她琢磨着,到时候一定要带一块好点的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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