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2 / 3)
上,
二房的生意好,意味着他们对红薯粉条的需求量大,这样一来,男人们干活的时候,女人们和孩子可以在家多一门营生,对于宋二马他们这几房很有可能分不到太多田产的小家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现在老宅子那边已经住不开了,孩子太多,这几年起了好几间房,但依旧不够住,大伙儿心里明白,等到长孙伯郎成亲后不久,可能就要分家了,再迟也就等曾长孙出生,这又能熬几年呢。
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小心思,他们要挣银子,在分家后好好的生活下去。
因为这个想法,原本对宋德贵苗翠娘这对二叔二婶很看不上的侄子侄媳们都悄然改变了态度。
“你们准备安心做吃食生意,那今年县试,辰子还要下场试一试吗?”
吃到七八分饱,宋富贵的理智逐渐回笼,总算想起了一件正经事,他假正经地咳了一声,想让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结果几个儿子儿媳妇埋头苦吃,真正向他看过来的,还是只有弟弟、弟媳妇以及侄子两口子。
果然,弟弟还是很尊重他这个大哥的。
宋富贵完全没有想过,宋德贵之所以可以这么克制,是因为在他们来之前,他帮忙试味道已经尝过瘾了。
不过宋富贵的话还是勾起了大伙儿的好奇心,这会儿几个堂兄堂嫂连带着较大的侄子全都一边吃一边看着他。
“……”
宋辰先是沉默,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他眼底的不甘,但最后希望的火苗还是渐渐熄灭,汇成两个字。
“不了。”
他顿了顿,“都试了那么多次呢,每次都考不中,何必再浪费银子呢,可能我真的没有念书的天份。”
大家都听出了宋辰话语里的苦涩,尤其是朱满珠,她想到了相公半夜拿着书本站在窗边的画面,眼神中顿时充满了怜爱。
她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劝相公再试一次,至少不让自己后悔前半年的苦读。
“我现在就专心挣银子,倒是多金,也该送他去启蒙了。”
所有人都顺着他的话看向了另一桌的宋多金。
胖乎乎的小男孩用手端着碗给妹妹喂水,明明是前后脚出生的龙凤胎,确实小小年纪就很有当哥哥的稳重。
可他也就四岁啊,乡下地方真没听说过四岁就启蒙的孩子。
宋辰也觉得自己这个当爹的很残忍,最天真烂漫的年纪,人家孩子都在山脚河边疯玩,就他家这个,要早早被送去书塾。
宋多金还不知道自己已然被寄予了厚望,见大人们都看向他,还冲着长辈们咧嘴一笑,露出门牙上粘着的菜叶子。
爹娘说了,小孩子不仅要吃肉还要吃菜,虽然他不爱吃蔬菜,但作为勇敢的男孩子,他一直都乖乖听话呢。
“爹爹真厉害,多金和多宝都把饭菜吃光光了。”
天真的小男孩举着自己和妹妹空荡荡的饭碗,表扬爹爹的好手艺。
过分,太过分了。
宋辰深刻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他决定再让孩子快乐一个晚上。
明天再送去念书吧。
觉得自己的决定体现了一个父亲的宽容,宋辰如释重负,回递给孩子一个慈爱的笑容。
作者有话说:
多金:我是乖宝,你是狗爹
极品一家人(十二) 一更
“既然你现在已经有了养家糊口的营生, 早点送多金去念书自然是好的。”
宋富贵点了点头,很是欣赏侄子的远见。
谁不想家里出一个有功名的读书人呢,当年宋富贵也送了长孙伯郎去书塾念书, 可惜伯郎早早就被断定没有念书的天赋, 宋富贵也就没浪费银子,只让长孙在书塾待到九岁,然后就叫回来下地干活了。
长孙和其他孙子不同,将来也要成为宋家的族长,多少还是得识几个字。
再后来,家里的孙子孙女越来越多,家里虽然有余银, 但要用来购置田地,修建房屋, 日子并不宽裕,这样一来,每房供一个读书人供不起, 选一个聪慧的孩子去念书, 其他几个儿子可能会有意见。
旁人只看到他家多子多福,却不知道他作为一家之主在几个儿子里搞平衡的艰难, 弟弟家这样倒也清净。
“这个叫做卤味的东西是你想出来的新吃食, 是不是也准备拿去卖啊?”
科举读书的事情先放一边,宋富贵又好奇地指向了一旁的卤味, 这种烹饪方式, 他闻所未闻。
“家里现在还是专心致志做肉汤的生意, 这卤料花费巨帑, 不适合现在的小本经营。”
宋辰摇了摇头, 对他来说, 猪下水的生意成本很低廉,卤料是空间里提供的,猪下水又是猪身上最便宜的部位,但在外人看来不是。
他可以将所有香料在煮完一锅卤水后全部捞出来,但使汤色泽加深添味的酱油他很难解释,准确的说,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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