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3 / 4)
,为难着出了门。
王爷的来去,不该是他这个下属该追着问的。所以这几天石亓没回来,他也没逾矩去打探。更何况,这是鲜卑的地头,小王爷再三交代不要走漏了风声,免得被拓跋铣知道羯族抓了人。但现在这个汉人女子要寻死,他就不得不递个消息去。
说不上他这种想法是忠还是傻。石恒顾忌着礼仪,不出王宫也就罢了。但石亓自来不喜鲜卑,这几天不见人影,实属奇怪。偏胡人男子竟丝毫不觉,生生拖了这几多天。
腕间束缚已解,眼上那片布条自然算不得什么了。但薛凌也并未动手把它拿下来。她确实是失血颇多,但自己是否真的想死,总是有数的。这会虽觉得无力,但要硬撑着走,也未必办不到。
只是人都狠到了以自己为饵,那条鱼没上钩,怎么甘心撤网?送饭的女子已收拾了地上狼藉退出去,余地上鲜血未经清洗,腥味经久不散。薛凌蜷缩在床角,抱着膝盖,仍旧是在黑暗里去摸碗间的疼痛处。
血已经止住了,她甚至没有晕厥,情况比预料中好的太多。能放心把自己留屋里,想必也没什么利器留在这,亏得自己是以女儿的装扮启程回京。这三四日未曾梳洗,发间还有些钗环在。手摸上去,捡了一根最长的缓缓拔下来感受了一下,似乎是银质的,软了一些,但还算尖锐。
门口吱吖响动,薛凌快速将簪子塞进枕头底下。微微侧了脸,却并不言语。
来的自是那胡人男子,他解了薛凌束缚,唯恐旁人来出了乱子,念及薛凌那会没吃东西,便又送了一些来。自己的信是递出去了,却不知道小王爷几时回。这个汉人女子,总还是要好好养着的。
见薛凌居然没摘掉布条,他倒有些吃惊。生怕薛凌是真不想活了,放下手上东西,生硬的喊了一句:“不杀你。”
薛凌便又想叹气,听这个调子。此人就算能听懂汉话,估计也就那么几句了。摆脱了任人鱼肉的局面,脑子里总会冷静些。她既受了伤,总是得补补体力,不然人来了,自己也无能为力。倘若人不来,也是要花功夫走的。可这会也不能表现的太过行动自如,不然大概又要被绑起来。故而装作挣扎了几下,她终没从床上起来。
想是胡人男子不耐烦,端着东西走到了床前。薛凌只感觉有热气扑到了面上,手循着抓了过去,松软手感,竟然像是个馒头。这东西在这,也算个稀罕物了。顿了一顿,她才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真的是个馒头,比京中手艺不遑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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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策
她已有多日未沾过米粮之物,日常饭食皆是荤腥。若以前在平城,估摸着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但在京中三年,饮食习惯改了七八分,难免有嫌弃之感。若不是为着离开时多些体力,倒宁可每天饮些清水算了。
这会捏着个馒头,倒像是得了山珍海味般。索性今儿是要走,多吃些总是有好处。细细咀嚼了几口,却莫名想起了些往事来来,一瞬间喉头作呕,倒比咬着了牛羊身上的肥油还要严重些。
行猎之事,隔三差五总能得手些活物。幼年时分,难免贪玩,又不缺什么吃的,圈起来养着也是有的。只是原子上的野物自在惯了,还是让人以蛮横手段扛回住地,怎肯好好的由人心意?
鲁文安便手把手教着薛凌驯那些飞禽走兽。这里头的路数,天下畜生一个样,不管是扁毛的,还是圆毛的,无非就是怕饿罢了。赶上心情好,就让鲁文安先拿点难吃的枯枝树皮去,饱一餐饥一餐的喂几日。
等饿到一身的皮都贴了骨头,再让薛凌捡着鲜嫩的草叶鲜肉出面,便是最桀骜的黄眼野鹰,也乖乖让她拿捏,更不消说那些本就没啥骨气的黄羊兔子了。等玩上几日厌了,她也懒得再管,反正鲁文安会帮着收拾了,或放或吃,都是后话。
如今吃着这馒头,薛凌突然想知道,抓她的那个人,到底是怕她死了,所以拿些汉人吃食来哄着。还是,想驯她,一如她过往驯那些畜生?
不过,好像也没差多少。不管是哪种,终归,她是个猎物。好在,有些猎物,再怎么驯,它还是会咬人,狠的恨不能将人整个手都啃掉。
薛凌自残是在早间,石亓到时却是已经日暮。这中间胡人男子又送了茶饭,薛凌却始终没将眼睛上的布条揭下来,仍是大多数时候都极其乖顺的倚在床上。
由于来来回回的摸索那枚银簪子,手心里的薄汗几乎未干过。这么精致的东西,并不适合杀人,除非一击即中。偏人还不能立马死了,毕竟自己的包袱在哪还是个未知数。里头的东西,大多可以丢弃。纵是平意,拿不回来也就拿不回来了,唯独拓跋铣的那枚骨印,无论如何丢不得。
她一直都在想着如何才能制住那人,万无一失的把东西拿回来。注意力倒被转移了大半,加之行动没那么受限,情绪倒比前几日好了许多。连腕间疼痛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索性是从小到大,磕磕绊绊之事常有,身上伤从来不是重点关注对象。
只是想要逼出来的人等了许久还未露面,这才是心头纠结之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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