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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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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您知道,那为什么还要冒险?”骨斯特喊道。

洛林耸耸肩:“我要试试劝服它们。”

骨斯特的下颌骨快要掉到地上了。“您要怎么劝服两条龙为您工作?”

洛林在地图上做好标记,然后将它卷起来,朝骨斯特微微一笑。

“嗯,用成为比尔·盖茨女婿的方法。”

如何成为比尔·盖茨的女婿

红龙焚烽一口吞下一只绵羊,郁闷地打了个饱嗝,喷出一小簇火焰,点燃了附近的一棵小灌木丛。

它的郁闷不是绵羊的错——绵羊很美味,最近的人类好像新发明了某种养殖技术,让牲畜变得更为肥美。这是人类为数不多的用处之一。

不,绵羊很好,那凄惨的叫声也很动听,抓着绵羊飞走时牧人那撕心裂肺的呼唤更是让焚烽如听仙乐耳暂明。虽然牧人叫着“洗干净脖子等着吧你这只红色大蜥蜴!霍恩伯里元帅会带着‘全自动多管旋转式机关枪’来给你好看的!”,但这并未让焚烽心情糟糕。相反,它还十分期待和“全自动多管旋转式机关枪”一较高下。

焚烽之所以郁闷,不是因为羊,也不是因为人,而是因为它的邻居兼一生之敌,蓝龙烈雷。

焚烽和烈雷是这座大陆硕果仅存的龙之一(其他的都在勇者时代被讨伐得差不多了)。它们年纪相仿,前后不过差了几十岁,活跃的时间也差不多,这让它们俩成为争夺同一块地盘的竞争对手。

龙通常在学会飞行后离开巢穴,找一片水草丰美的地域,开始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生活。它们往往会活跃几十或上百年,然后陷入漫长的沉睡。一次长眠的时间和活跃期通常差不多。沉眠的时间越长,下一次活动的时间就越长。龙族在沉睡中积蓄魔力,当它们醒来,就将成为天空的霸主。

龙的领地意识很强,通常一头龙不会允许另一头龙在自己的地盘上活动。只有在繁殖期,两头异性龙才会迁居到一起抚育下一代。而当幼龙离巢,夫妻俩就会立刻一拍两散。所以大部分时候,你很难在同一个地区看到两头龙;如果你看到了,那么这个画面往往会是你一生中最后的画面。

焚烽本来以为自己会遵照普通龙的生活轨迹度过一生。它离巢之后找了一片有温泉的平原,打算在这里长住。这里的硫磺味令它身心愉悦,温泉也很适于孵化下一代。焚烽满心欢喜地在这里横行肆虐,让人类听见它的名字就瑟瑟发抖,然后……

然后那条叫烈雷的蓝龙就来了。

它在焚烽狩猎范围内的一处洞穴里安了家。它无视这片土地已经有了主人的事实,在附近骚扰人类,抢劫商队,叼走羔羊。它是如此的无恶不作,以至于人类畏惧它更甚于焚烽。人类中甚至出现了奇怪的流言,说烈雷之所以占据了焚烽的地盘,是因为它更强壮、更好战,将红龙驱逐走了。

听到这流言的焚烽暴跳如雷。这帮人类是不是眼瞎!看不出谁更厉害吗?!它只不过稍微谦让了一下后辈而已!它一定要给烈雷一点厉害瞧瞧,否则那帮无毛猩猩都不知道谁才是海岸的主人了!

在怒不可遏地用龙焰蒸发了一个露天温泉池后,焚烽决定从烈雷手中夺回地盘。

它曾经从人类那里学会一种叫“计谋”的东西,简而言之就是先故意示弱,等敌人得意忘形的时候再反戈一击。呵,不愧是弱小的人类,只能玩弄这点伎俩。伟大的龙就从来不用什么“计谋”,龙会直接用武力决胜负。

不过,对付烈雷也不需要讲武德,就让它败在“计谋”之下好了!

焚烽巢穴里设下陷阱,故意飞到烈雷的巢穴附近诱敌,甚至威逼利诱了几只哥布林去烈雷面前散布谣言,称“焚烽已经落荒而逃”。等烈雷兴高采烈地搬去焚烽的巢穴时,焚烽就可以趁机要它的命!

然而烈雷就是不上当。它将哥布林们嚼碎,每天照常出门狩猎,好像另一条龙不存在似的。

这种无视比挑衅更让焚烽难受。终于,它决定放弃脆弱人类的计谋,改用龙族的祖宗之法——上门单挑。

这回烈雷不能再无视焚烽了,只能接受单挑。

啊,那可真是旷世的一战!它们用牙齿和利爪撕裂对方的鳞片,互相喷吐致命的烈火和雷电,用粗壮且长满倒刺的尾巴击碎山峰,将碎石用翅膀掀起的狂风丢向敌人……

它们从洞穴打到海边,双翼鼓起的狂风掀起了海啸,永远改变了这片海岸的地形。然后它们又从海边打到了平原,在人类城市上空洒下炽热的龙血。被殃及池鱼的人类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整座城市都变成了空城。

每当焚烽回想起它们是如何搏斗的,都会心情激荡。它们是如此陶醉于仇敌鲜血的滋味,以至于忘记了时间,当太阳和月亮七次升落之后,战斗才以平局而告终。

这场旷世之战成为了整整一代人类的恐惧,甚至有吟游诗人为此编写了诗歌,叫作《红与蓝的绝响》,在人类中流传歌唱,让此后的一代代人类都记住了焚烽战斗时的英姿。焚烽后来为了听这首歌,绑架了一个人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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