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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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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了不少。

如今就不一样了。

林小桃在这边吃的好,脸上看着长肉了。

最重要的是,皮肤白了不少。

加上穿着打扮的好,走出去,可是不少小伙子都盯着看的。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的喜欢漂亮的女人是正常的。

林薇将买好了羊毛线拿到了林正轩和林小桃跟前,冲他们道,“你们看看,小姑给你们找的颜色织羊毛衫,你们还喜欢不?”

林正轩和林小桃都惊讶了一瞬。

“小姑,还有我们的份啊?”

他们两个原本还以为这事儿落不到他们头上来呢。

林薇被两人的态度逗乐了,“有你们的份有啥奇怪的,不过是两件羊毛衫,小姑还是花的起这个钱的。”

林正轩和林小桃心里一阵感动。

小姑对他们可真好。

等着小姑老了,他们可得好好的孝顺她。

对于林薇挑的颜色,林正轩和林小桃也是不讲究的。

能给他们织羊毛衫,他们就已经很高兴了。

至于颜色,都无所谓了。

不过两个人对于林薇挑的颜色还是很喜欢的。

别的不说,小姑的眼光是真的好。

林薇先给大宝将羊毛衫织好了。

这小子,自打开学了以后,是越来越忙了。

好长时间没来家,林薇都有些想他。

当然,最担心的还是大宝学校里这么忙,知不知道按时吃喝,别把身体折腾坏了。

等着大宝的羊毛衫织好了以后,林薇打算亲自送过去,顺便再给大宝整一些吃的一起送去。

总归学校离家也不是多远。

坐公交可能远一点,开车的话,也就十几二十分钟的功夫。

看望大宝

这时候,因为还是不得不感叹一下买了小货车的好处,有了私家车去哪里都比较方便。

如果坐公交的话,总归是有些绕路的。

苏庆华也有一段时间没看到大宝了,所以打算和林薇一道过去。

虽说媳妇儿在身边,他就没有特别想念儿子吧,可是作为老父亲,多少得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情的。

要不然的话,大宝可能就感受不到他那“深沉”的父爱了。

两口子开着货车,去了京大。

大宝正泡在实验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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