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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三方角逐(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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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在袁世凯派人联络的同时,革命党人也在上海召开第一次秘密军事会议。安徽都督柏文蔚、江西都督李烈钧及广东、湖南省代表都参加了会议。会上李、柏两人皆主战,柏文蔚表示:“愿首在皖发难。”

孙中山、黄兴仍争论不决,结果采纳黄兴建议:分电广东、湖南两省,征求胡汉民、谭延闿的意见,再行决定。电报发出后,两边回电,却是皆主张法律解决。因此,会议的结果仅议定进行全面布置的准备工作,并没有制定出兵讨袁的计划。孙中山又提出联日计划,拟再东渡,争取日本的支持,黄兴以中国内务不使乞援相劝阻——可见还是黄兴比孙中山有骨气的多,孙中山其实是头号亲日分子!

由此,孙、黄二人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相持不下。在国民党内,也就形成了主张武力解决和主张法律解决的两种不同意见。大体说来,原来的激进派都主张武力解决,原来的稳健派多主张法律解决。新当选的国会议员也多主张法律解决。在国民党掌握的各省中,江西、安徽两省倾向于尽快出兵,湖南因立宪派谭延闿做都督,广东由于胡汉民和陈炯明内部争权,矛盾重重,都主张争取法律解决,福建都督孙道仁则思得思失、举旗不定。在国民党所控制的南方各军中,中下层军官比较积极,上层则多取观望态度。

国民党内部尽管存在分歧意见,一时做不出全党统一的决策,但在揭露和谴责袁世凯罪行方面,态度是一致的。宋教仁被刺后,国民党人掌握的报纸,都以大量篇幅报道宋被刺的经过和各地的强烈反应,对袁世凯、赵秉钧表示强烈声讨。

4月13日,国民党上海支部在张园举行追悼宋教仁大会。追悼会在上午10时开始,由居正主持,陈其美代表黄兴主祭,徐血儿报告宋教仁的生平,马君武代表孙中山讲话,吴永珊代表北京国民党本部演说。出席追悼会的有万余人,在场外有万余人,乘车前来静安寺参加迫悼会的人,挤满了每辆电车。在会上发言的还有于右任等人,都把矛头直指主凶袁世凯。

人民党南方局也送去了花圈、挽联表示哀悼,但在追查真凶的问题上,强调法律解决,并声称要一并解决陶成章、章太炎的案子,国民党虽然不喜,但也不好开口拒绝,两边面和心不和。至于一般民众,根本弄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出于激愤,自然也主张全盘解决一切案子。

军事解决一时难以达成统一意见,法律解决只能依旧推行下去,但纵使这样,袁世凯也不肯答应。老袁对南方革命党人采取拖延的手法,他以司法总长许士英拒绝副署为理由,反对成立特别法庭审理宋案。

为此,黄兴以个人名义,致电袁世凯,指出中国司法不独立,稍有常识者皆知,况宋案牵连政府,国务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宋案呈诉至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阻挠,此更为一大疑问。并说:“司法总长侧身国务院中,其总理为案中要犯,于此抗颜,似可不必。”

但黄兴恰恰忘了,正是国民党天天将《临时约法》挂在口中,给了袁世凯可乘之机,袁世凯的逻辑很明确,我这是按照《临时约法》办事,你不是让我尊重约法吗?怎么事到临头,反而又要我破坏约法?无聊的笔战、口水战打了三天,国民党不得不屈服。

由于特别法庭在袁的阻挠下不能成立,宋案只得按常规的法律程序,由上海地方审判厅审理。由于上海审判级别较低,袁世凯方面就可以在法律程序上设置种种障碍。4月21日,上海地方检查厅发出传票,票传赵秉钧到庭受审。但赵秉钧在袁世凯的支持下,声称上海方面违反程序,拒不到案。

上海地方检察厅无奈,只能命令陈英齐预审应桂馨和疑犯武士英,并向京师检察厅发出传票,要求拘捕嫌疑犯洪述祖,但洪本人早就在袁世凯的授意之下,逃到了青岛德租界。上海方面鉴于洪述祖迟迟不能引渡,不得不推迟将宋案移交审判厅开审,并要求外交部向青岛德国当局交涉,从速将洪引渡归案。

结果可想而知,外交部也操纵在袁世凯的手中,对于引渡一事,自然不甚热心。而且洪述祖在德国当局的庇护下,4月26日还从青岛发出通电,为自己和北京政府开脱罪责。声称:“述祖宗旨,不过欲暴(曝)宋劣迹,毁宋名誉,使国民能少受其党派专制之苦而已。故不得不假托中央名义,以期达此目的。”

与此同时,京师检察厅在上海方面的再三催促下,才在期限的最后一天向赵秉钧发出传票,但赵秉钧根本无视司法独立的尊严,他在给京师检察厅的复文中,除继续一口抵赖自己的罪责外,断然拒绝到案。为此,他还假惺惺的声明:“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北京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4月25日呈明总统,资假五日在家,自未便赴护。”京师检察厅也不是真的要传呼赵秉钧,一接到赵秉钧的复文,便立刻转发上海,算是交差。

由于宋案要犯迟迟未能判定,审判一拖再拖,只能再次宣布延期。法律解决似乎也碰壁了。

但袁世凯却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通过反对派报纸一再乘机夸大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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