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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熟悉的陌生人(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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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下雨,他对巴黎的雨天和林荫道由衷赞美,于是相信中国的幼儿园大多在贩婴和杀婴,相信中国的瓜果统统污染含毒,相信中国即将经济崩溃而且根本不可能有历史和哲学,即使有的话,只可能是赝品。他比我所见到的任何西方人都要厌恶中国,虽然他侨居十载还说不好法语,只能在华人区混生活。

我理解这样的谈话。他必须夸张,必须在我这个同胞面前夸张,否则他怎么能为自己十年穷困漂泊做出解释?怎么能为自己放弃专业前景找一个合适理由?

我对中国的很多事情也极不满意,甚至怒火冲天,但不愿意迁就谣言。我不愿意把谣言当批评,也不愿意用同样夸张的手法为中国争体面,以便让自己也沾沾光,使自己在国内的日子变得顺理成章一些。用背景给演员加分,把自我价值的暗暗竞胜,延伸成一场关于居住地的评比活动,毕竟没有多少意思。

更重要的,我明白他的表达并不是他的全部。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当白人警官对他结结巴巴的外语勃然大怒,当白人雇主把他的中国文凭不屑一顾摔出桌外,当那些贩婴杀婴和污染含毒一类传闻不是被他描述而是在白人们的报纸上爆炒,并且引来他们对所有黄脸人无比怜悯和惊疑(这样的时候即便不多但一定会有),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已经取得了绿卡,但那一个小本还未烙上他的深度情感,并不能让他的生命从头再来。他也许会在恼怒自己一身黄皮的同时,鬼使神差地对巴黎富人区吐口水,在白人同事那里瞎吹中国人的气功、美食、孙子兵法,在电视机前为中国运动员任何一次夺冠大叫大喊,甚至还会为孩子压根儿不愿说中文或者不愿听父亲说中文而暴跳如雷,在房间里为伟大的中文走来走去一泄胸中恶气。

在那样的时候,他是谁?

文化identity,即文化认同,或者文化身份的确定,也许是一个来源于移民的问题,是文化交汇和融合所带来的困惑。当异域在船头的海平面浮现,当超音飞机呼啸着大大略去了空间距离,文化与地域、种族以及肤色的传统链接,立刻出现了动摇。人们走出乡,走出县,走出省,走出国界,越来越习惯把童年和祖母的方言留在远方。几乎没有一种文化还能纯粹,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还能固守自己纯粹的文化之根。传教士、商人、黑奴、远征军、难民、留学生、旅游者、跨国公司……他们一直在或深或浅地率先接受文化嫁接,或多或少地改变着一片片文化环境。

移民在剧增,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全球化,未来无疑更是一个大移民世纪,是一个路上人多拥挤和行色匆匆的世纪,是生活不断从登机口和候车室开始的世纪。文化认同正成为一个时代的政治事件,正成为旅途上一件越来越沉重的心理行装。即便没有移民局官员作身份甄别,很多人也会在心中升起一个恍恍惚惚的疑问:我是谁?

欧美主流文化崇尚个人至上,却一个劲时兴着类属认同,即划线站队的identity,当然很有意思。这不是什么庸人自扰的怪念头。同样作为分类学的爱好者,中国人也把“不伦不类”、“非驴非马”一类用作贬义词,显示出对混杂状态的普遍性恐惧,显示出对某种本原和单质的习惯性爱好。你不可能什么都是,没有权利什么都是。冷战结束后的民族主义冲突,更使一些学人找到了新的营生和新的题材,更愿意把一场文化差异的大清查当作新兴知识产业,强迫人们在分类目录面前自报出身和接受检查,非此即彼地选择自己的归属——这种热闹事态的背景,是美国学者亨廷顿著名的“文明冲突论”,是德、英等西方国家排斥和限制外来移民的喧嚣,连法国这样的人权思想原产地,中左力量也无法阻止国会通过歧视移民的最新法案。

困难在于:文化差异是存在的,也不应该轻易化约,但文化身份被太当成一回事的时候,也许就掩盖了另一个重要事实:当今之人已大多程度不同地进入了文化多重性状态。一个人,可能是语言上的塞尔维亚人,却是血缘上的克罗地亚人;是宗教上的阿拉伯人,却是生意上的以色列人;是衣着上的北爱尔兰人,却是文学上的英格兰人;是家庭伦理上的中国人,却是爱情法则上的法国人;是饮食上的日本人,却是足球上的阿根廷人;是聊天时的四川人,却是购物时的香港人;是政治生活中的北京人,却是影视消费上的洛杉矶人;甚至是这间房里的这一个人却是那间房里的另一个人,是这个小时的这个人却是下一个小时的另一个人……这一个个多边形和多面体,这些数不胜数的文化混血杂种,怎样划线站队?即便这杂种与那杂种之间还有很多差别,但不论强国的民族主义还是弱国的民族主义,派发标签的出身政审意味是否有些草率不智?

l·托马斯是美国著名生物学家。在《水母与蜗牛》这本书里,他嘲笑精神病医生们把一个人的多个“自我”当作精神分裂症特征。在他看来,一个人如果有七八个自我,也只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小数目。多个自我共存并不是病态。如果说这种情况与精神分裂症有区别的话,那么唯一的区别在于,精神病人的多个自我总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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