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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重说道德(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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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的基因密码”,宣称至少有百分之二十的个人品德是由基因决定(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俄罗斯《火星》周刊),又宣称懒惰完全可以用基因药物治愈(二〇一〇年九月四日英国《每日快报》),更有专家宣称政治信仰一半以上取决于人的遗传基因(二〇一〇年《美国心理学家》杂志)。如果让上述文章中那些英国人、俄国人、美国人、瑞典人、以色列人研究下去,我们也许还能发现极权主义的单细胞,或民主主义的神经元?能发明让人一吃就忠诚的药丸,一打就勇敢的针剂,一练就慷慨的气功,一插就热情万丈的生物芯片?能发明克服华尔街贪欲之患的化学方程式?……即便这些研究不无道理,与古代术士们对血型、体液、面相、骨骼的人生解读不可同日而语,但人们仍有理由怀疑:无论科技发展到哪一步,实验室都无法冒充上帝。

否则,制毒犯也可获一小份科技进步奖了——他们也是一伙发明家,也是一些现代术士,也在寻找快乐和幸福的秘方,只是苦于项目经费不足,技术进步不够,药物的毒副作用未获足够的控制,可卡因和k粉就过早推向了市场。

事情是这样吗?

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观,是义与利的关系。其实,义也是利,没有那么虚玄,不过是受惠范围稍大的利。弟弟帮哥哥与邻居打架,在邻居看来是争利,在老哥看来是可歌可泣的仗义。民族冲突时的举国奋争,对国族之外是争利,在国族之内是慷慨悲歌的举义。义与利是一回事,也不是一回事,只是取决于不同的观察视角。

一个高尚者还可能大爱无疆,爱及人类之外的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整个银河星系,把小资听众感动得热泪盈眶。但从另一角度看,如此大爱其实也是放大了的自利,无非是把天下万物视为人类家园,打理家园是确保主人的安乐。如果有人爱到了这种地步:主张人类都死光算了,以此阻止海王星地质结构恶化,那他肯定被视为神经病,比邪教还邪教,其高尚一文不值且不可思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道德其实很世俗,充满人间烟火味,不过是一种福利分配方案,一种让更多人活下去或活得好的较大方案。一个人有饭吃了,也让父母吃一口,也让儿女吃一口,就算得上一位符合最低纲领的道德义士——虽然在一个网络、飞机、比基尼、语言哲学、联合国维和警察所组成的时代,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好这一点。

作为历史上宏伟的道德工程之一,犹太—基督教曾提交了最为普惠性的福利分配方案。“爱你的邻居!”《旧约》这样训喻。耶和华在《以赛亚书》里把“穷人”视若宠儿,一心让陌生人受到欢迎,让饥民吃饱肚子。他在同一本书里还讨厌燔祭和集会,却要求信奉者“寻求公平,解放受欺压者,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圣保罗在《哥林多书》中也强调:“世上的神,选择了最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这种视天下受苦人为自家骨肉的情怀,以及相应的慈善制度,既是一种伦理,差不多也是一种政纲。这与儒家常有的圣王一体,与亚里士多德将伦理与政治混为一谈,都甚为接近;与后来某些宗教更醉心于永恒(道教)、智慧(佛教)、成功(福音派)等等,则形成了侧重点的差别。

在这一方面,中国古代也不乏西哲的同道。《尚书》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管子》称“王者以民为天”。《左传》称“夫民,神之主也”。而《孟子》的“民贵君轻”说也明显含有关切民众的天道观。稍有区别的是,中国先贤们不语“怪力乱神”,不大习惯人格化、传奇化、神话化的赎救故事,因此最终没有走向神学。虽然也有“不愧屋漏”或“举头神明”(见《诗经》等)之类玄语,但对人们头顶上的天意、天命、天道一直语焉不详,或搁置不论。在这里,如果说西方的“天赋人权”具有神学背景,是宗教化的;中国的“奉民若天”则是玄学话语,具有半宗教、软宗教的品格。但不管怎么样,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置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于道德核心,其“上帝”也好,“天道”也好,与“人民”均为一体两面,不过是道德的神学符号或玄学符号,是精神工程的形象标识,一种方便于流传和教化的代指。

想想看,在没有现代科学和教育普及的时代,他们的大众传播事业又能有什么招?

“上帝死了”,是尼采在十九世纪的判断。但上帝这一符号所聚含的人民情怀,在神学动摇之后并未立即断流,而是进入一种隐形的延续。如果人们注意到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多出自僧侣群体,然后从卢梭的“公民宗教”中体会出宗教的世俗化转向,再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构想中听到“天国”的意味,从“无产阶级”礼赞中读到“弥赛亚”“特选子民”的意味,甚至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制度蓝图,嗅出教堂里平均分配的面包香和菜汤香,嗅出土地和商社的教产公有制,大概都不足为怪。这与毛泽东强调“为人民服务”,宣称“这个上帝不是别人,就是全中国的人民大众”(见《毛泽东选集》),同样具有历史性——毛及其同辈志士不过是“奉民若天”这一古老道统的现代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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