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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龙岛(13)(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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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在幻想当中,龙岛都是一个极为偏僻,人迹罕至的地方。但是这样的说法毕竟仅仅只是崔在于传说当中。因为现在没有生命去过龙岛,就算有,那么也不可能再或者从龙岛回来。

其实维伦也不是没有想过在他们此行的目的地龙岛会有人类或者其他的来自于人类世界的种族生活在龙岛,但是至于是如何生活的,其实也是很好想象的。在全是巨龙生活的地方,尊贵的巨龙生活的地方,其他所有在巨龙看起来都十分低贱的种族能够有什么资格生活在龙岛之上?答案很简单,其实也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当奴隶。

但是,就算是当奴隶,维伦认对他们来说也是足够的好运了。运气差的,甚至都只有作为食物饲养的命运。想一想这样的命运吧,从一出生开始,你的最终结果就已经被注定,那就是成为那些巨龙们的食物,就好像人类世界的人类和其他的种族一样,不管你是在什么样的一个年龄阶段,只要龙族喜欢,那么你都有可能再下一秒就成为龙族们的食物。

想想即将到达的地方会有自己的同族是这样的命运,飞行在半空之中的维伦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一旁的厌恶公爵无所谓的笑笑,显然不把维伦现在的这个突然的寒颤当做一回事。

毕竟现在的厌恶公爵已经是生无可恋了。如果下一秒就会死亡,那么厌恶公爵也觉得自己的这一生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的了。想一想,厌恶公爵现在不但可以去往那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的龙岛,更得到了传家之宝,自己的家族笔记。除此之外厌恶公爵更加坚信至少在目前来讲维伦是一个十分可靠的伙伴。是的,至少是现在来讲。

现在,维伦、厌恶公爵、诺马里斯以及小爪子(也叫做特雷茜)已经诺马里斯所藏身的洞穴已经有大概小半天的时间了。在出来之后,厌恶公爵才发现其实他们在诺马里斯那个“狭小”的藏身之所已经待了一天有余,从第一天的清晨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而上午。

一般来说,诺马里斯并不会选择在上午离开自己的藏身之所。作为一头被龙岛放逐了的流浪龙族,诺马里斯不像马格努斯,没有那个实力和龙岛的巡逻队抗衡。所以在白天,诺马里斯一般都是和自己的侄女特雷茜(当然也就是小爪子了)待在这一处洞穴里面藏身,等到深夜的时候才会出去活动。这样一来也真的还是有些好处,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能够躲避龙岛巡逻队的完美的安置点。

同样,和马格努斯一样的是,诺马里斯的这一处洞穴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诺马里斯也并非这里的第一任主人。当然了,诺马里斯才不会管这个绝佳的藏身地点到底经历了多少的主人,他只知道前一任主人是一头还算可以的龙兽。还记得诺马里斯刚刚发现这里的那一刻这个龙兽还将诺马里斯奉为上宾,并且为诺马里斯提供他需要的一切,包括这一座洞穴。而龙兽希望得到的也就仅仅只是诺马里斯的几滴血而已,对于诺马里斯来讲,几滴血简直是无足轻重的东西,但是对于龙兽来说,则是能够进一步提升其实力的一个关键。

对于龙兽的这般殷勤,诺马里斯自然会好好享受了,但是诺马里斯却享受得有些过火。因为有一天,诺马里斯突然想起龙兽的肉到底好不好吃,于是。。。。。。嗯,答案其实也已经是非常的明显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至少这一只龙兽的肉,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如今,已经是到了傍晚的时光,在起飞的时候,诺马里斯和变成龙形态的小爪子就开始载着维伦和厌恶公爵朝着北方飞行。不过,由于小爪子毕竟还是太年轻,没有足够的体力来背着维伦飞行那么远的距离。而维伦这也才明白诺马里斯并非是为了特别照顾小爪子,或者是对自己有偏见。而是因为小爪子的确是没有办法长时间的背着维伦飞行。

维伦当然不会计较这个了,以来维伦和小爪子已经是成为了朋友了。说来也奇怪,如果换做以前,维伦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自己会和一头巨龙成为朋友,就算是年幼的巨龙。而这一切都是和齐天赐分不开的,谁让齐天赐对龙族有着天生的厌恶呢,自己也时常和齐天赐一起行动,久而久之也算是受到了耳目渲染了,连带着对龙族讨厌起来了。不过现在一看,原来并不是所有的龙族都像是马格努斯那样让人讨厌。

往龙岛的路到底还有多久,维伦不知道。维伦只知道飞行的这半天时间里,小爪子已经是驮着自己飞行了两次了。而第二次的时间要比第一次的时间要少得多。维伦知道,这是体力的原因。虽然每到小爪子的体力有些不支的时候维伦都会为其加持风系魔法助其飞行,但是长时间的长途飞行也还是让小爪子有些吃不消,速度也越来越慢。

“我觉得我们应该停下来休息一下。”当维伦对小爪子加持了第五次风系魔法的手,却依旧没有让小爪子的速度变快。维伦知道,小爪子的体力已经是快要透支了。“诺马里斯,小,不,特雷茜现在的体力已经快消耗光了,我们现在还是找个地方好好的休息一下吧。”维伦看着底下的那一片密林,感到有些陌生。看起来,自己恐怕没有办法看到那一片营地了。

飞在前面的诺马里斯回头看了小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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