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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6章 任何群体都有害群之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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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出气。”

孔凡辉表示赞同:“于海静报警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侦破这个案件,而是借助警方的司法资源,找出杨振宇这个人。”

任侠不太明白:“但杨振宇案明显是经济诈骗,应该归属经侦支队,除了张旭辉那边,还有谁能受理?”

廖亦凡笑了笑,告诉任侠道:“警方的各个部门,职权上有交叉重叠,杨振宇案属于重大经济诈骗案,有两个部门有管辖权,一个当然就是经侦支队,另一个则是治安支队反诈骗大队。”

任侠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么一个部门:“什么是反诈骗大队?”

“各地警务部门的设置其实不太一样,在多数地方,反诈骗这个职能归属刑侦支队,刑侦支队下面通常设有反侵财业务大队,再下面有一个中队有反诈骗的职责,专门负责处理。”这个问题是孔凡辉给任侠解释的:“后来因为广厦此地各种诈骗活动实在太多,反诈骗职能从反侵财业务大队剥离出来,专门成立了一个反诈骗业务大队,划归治安支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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