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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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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芳刀心知不妙,那张美丽之极的面容就显得有些楚楚可怜,只不过在场之人都知道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哪里会被这些手段打动,潇刑泪径直走到燕乱云身前,蹲了下去,他脸上的表情很奇怪,似叹似悲,用手在那婴儿身上摸了摸,突然间神色变了:“居然经脉坚韧畅通,先天灵感,根骨极佳……这,这等体质……”他略一思索,陡然间看向女人:“乱云,你服下了凝华芝?”

此话一出,远处燕芳刀神情立变,她没有想到燕乱云竟已将凝华芝服下,毕竟以燕乱云的功力,即使吞食了此物也至少需要一年半载才可以真正汲取其中精华,而这段时间燕乱云东躲西藏,疲于奔命,怎么可能有时间有精力去运功吸收灵药?若是服下之后没有立刻开始运转玄功,长时间静心汲取灵药精华,那分明就是白白浪费了东西,可是现在她却明白了,那凝华芝通过母胎联系,竟是尽数成全了燕乱云腹中的胎儿,人在母体的这段时间是为生命混沌之初,最是神秘,多少强者需要时间才能汲取的灵药精华,在这里却从先天上改造了胎儿的体质!

燕乱云冷漠的眼眸里泛起自嘲之色,搂住婴儿的手臂开始无力,连抱着孩子都很艰难了,突然,一口鲜血从她口中溢出,使得早已染了无数血水的衣裙更添凄艳,她神情极复杂地笑了笑,疲惫无比,无论是动作还是神情都虚弱之极,嘲弄道:“凝华芝?早就没了,谁也别想要了。”她看向远处的撑伞男子,眼里的愤怒、怨恨、绝望、悲伤等等情绪,终于尽数化为虚有,她厉声道:“把他带走!他叫师映川,乳名……就叫横笛!”

最后两个字一出,潇刑泪脸色微变,他轻声道:“横笛,横笛?原来如此。”燕芳刀亦是秀眉一动,目光却看向那撑伞的男子,男子的脸被挡在伞下,持伞的右手上赫然是六根手指,只见他伸出左手去,几丈外燕乱云怀里的婴儿顿时就好象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捉住,凌空被摄入了男子的臂弯里,风雪呼啸中,一人一伞很快便渐渐模糊不见。

男子既走,燕芳刀不觉微微松了一口气,她见燕乱云脸色已经灰败,显然即将死去,一双美眸闪动了一下,终究再无言语,飘然而去,只剩潇刑泪留在当地,他无声地理顺女子遮住面庞的乱发,神色难描,燕乱云定定瞧着他,艰难低笑道:“情癫,没想到,到最后是你给我收尸……就把我埋在这里罢,不要让人知道。”她笑着,气息散乱:“潇哥哥,对不起……话音未落,眼中残余的神采逐渐黯淡下去,如同风中的烛火,终于熄灭。

潇刑泪默默无言,他抬头看天,雪花落在他鼻尖上,丝丝冰凉,他起身掘着地面,然后将尸身已冷的燕乱云放进坑中,填好了土,潇刑泪没有立碑,甚至没有做坟包,地上一片平坦,很快就被大雪覆盖。

男子悄然离开,身影渐渐与夜色融合,唯有风中低吟之声缥缈难测,挥之不去——

“笛怨箫声听未真,江湖旧雨散成尘。平生只有两行泪,半为苍生半美人……”

☆、二、梦里不知身是客

四年后,大宛镇。

当清晨的第一缕红霞洒向大地,夜晚的寂静便如雾气一般缓缓退去,几户人家陆续开了院门,蓬乱着头发的主妇一边掩严实了棉袄前襟,一边去倒夜壶,随着一道道炊烟袅袅在镇子上空升起,小镇上的居民就开始了新一天的忙碌。

“臭小子,这都什么时候了?睡睡睡,你怎么没睡死?饭也不知道做!养你不如养条狗,还能看家护院!…………我打你个偷奸耍滑的懒骨头……”

暴躁的喝骂声像往日一样照常响起,隔壁有人听不过去,喊了一嗓子:“董老七,你天天拾掇这伢子上了瘾?不说这伢子是满镇里最乖巧听话的娃娃,只讲这娃儿是人家先头放在你家养的,给了银子,你也不该这么把人当驴使唤!”

那被唤作董老七的汉子正打骂着面前的一个小娃儿,冷不丁听了这话,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似是被戳中了亏心处,他瞪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眼角的眼屎还没擦净,朝着墙那边就脸红脖子粗地吼开了:“王送满,你他娘的少在这咸吃萝卜淡操心!我董老七是收了银子不假,可这些年我养这小王八蛋花了我多少米粮?你自己生了三个丫头,硬是没个带把的,看着这小子眼馋是不?想收干儿子还是上门女婿?虽说是个哑巴,还傻,可以后好歹能给你打灵送终,不算绝户了!”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墙那边的人本来只是看不过去才喊了那么一嗓子,但眼下听了董老七的喝骂,自然就一股火上来了,索性攀上墙头探出半截身子,一口浓痰就喷了过去:“我呸!要不是那时候你婆娘刚生了娃有奶,那公子爷能把这伢子给你家养着?你个没信没义的玩意儿,收了恁多银子,结果看人家一直不来接伢子走,这孩子还可怜见儿的又傻又哑,你小子就胆儿肥黑了心,把个傻娃娃当牲口使唤,董老七,红口白牙说瞎话,头顶上还有着天!小心人家保不齐哪天回来寻娃娃了,看你这么糟蹋孩子,你小命不保!那可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抬抬手就灭了你一家老小!”

董老七脸色黑红,也不知道是臊的还是气的,他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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