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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7)(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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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落在了平旷草地之上。

真的在兵器上运用出自己的气力,这是他前世今生都从未有过的征服感,满足感,是每个男人都无法拒绝的体验。

纪筝有些面红心跳,喘息未停,微微发汗,偏生此刻还听着有人俯在自己耳畔低声喃道。

圣上,记住了,这便是射箭的感觉。

两人一前一后回到营地已是清晨破晓时分,纪筝本以为自己还有机会见一眼狼藉满身的黎婴,坐他床畔装模作样的安慰他一句,谁知道黎婴已经披上了大氅站在门前等他,瞧起来神情毫无异样。

爱妃醒了,自己可做过清理了?纪筝微怔之后决定将渣男的人设扮演到底,朕还想着叫人打热水来给你清洗

圣上威猛,臣妾全身酸痛没印象了,中途昏过去了?黎婴冲着他笑笑,笑得他全身寒毛炸起。

纪筝有些心虚地微微颔首。

营地篝火已经熄灭,在帐子一旁多了一个围栏,里面圈养着些许小鹿,看起来都年幼极了,鹿角尚未发育,圆溜溜的眼睛湿漉漉,一个个的都紧盯着纪筝。

黎婴看天子喜欢得紧,笑道:圣上随意选一只吧,这也是结礼的一部分。

纪筝没多想,蹲去了栏边。一只小鹿不同于其它的那般机灵,瞧上去懒洋洋的跪在最边缘,见人来了也不躲,毫无防备地抬了头,微微凑上来,舔舐着他的手心。

它的眼睛纯黑色,不加半丝杂质,纪筝在里面看到了自己和明辞越的倒影。

纪筝还从未有机会养过鹿,此时甚至都在心里将它的名字起好了,满心欢喜地拍了拍它的头。

可即刻就有西漠仆从来给这头鹿的前蹄系上了一条麻绳,开开了围栏门,连带着所有鹿一同放归山林。

被纪筝选中的那头不得不一瘸一拐地赶上大队伍,几步一回头,留恋不舍地地消失在丛林深处。

纪筝面色一僵,冷声问:这是?

黎婴慢悠悠回他道,冬狩节开幕仪式,多谢圣上方才选中了祭天品。

纪筝全身泛凉,轻颤着握紧了拳。

圣上?明辞越唤他。

纪筝求助似地看了他一眼,又立即收回眼神,没有说话。

他是九五之尊,只因为他随意的一个选择,一条生命被戴上了枷锁,成为了群雄竞相追逐的靶子。

是他的喜欢害死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而如果纪筝没有记错,围猎获胜者将会是明辞越,刽子手会是明辞越。而这也是他第一次展现出夺位野心的时刻。

他是刽子手的递刀者,十根手指沾满了鲜血。

他亲手选出的猎物,由明辞越来围捕。

剧情走回了它原来的轨迹,且,提前了。

作者有话要说:

皇叔:圣上,记住了,这便是(射箭)身寸出去的感觉

小皇帝:嘤

哦对,妃子确实是攻,只不过小皇帝自认为自己是攻哈哈哈

作话稍微解释一下,皇叔现在确实可以通过对视读心,但他认为自己是灾星所以刻意在回避的,前面司天监解释的话划重点,现在禁欲点后面发疯才好吃嘛吸溜吸溜

纪筝坐在猎场主台的兽皮软椅上,一只手来回摸索着扶手,坐立不安。

底下观赛者有大燕的皇亲近臣,更有西漠的狼主和侍从者,一个个看起来表情紧张,情绪激动极了。

不同的是,他们期待的是狩猎赛结果,而纪筝已经早就被剧透了。

在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之后,明辞越会在丛林最外围一箭命中天选之鹿的鹿眼,侧身骑马,飞驰而过,一把攥住小鹿的脖颈,带着它绕场三圈,引得全场高声喝彩。

他们那么激动不是没有原因,群雄逐鹿,明辞越胜,这是他昭告全部支持者,自己已决意推翻暴君,追逐皇位,挽救大燕。

纪筝不是什么圣母心,这些鹿本就是养在围场的猎物,以古人的狩猎习俗被捕猎也无可厚非。

况且明辞越放下固守的君臣伦常,决定夺位也是纪筝喜闻乐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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