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组一心只想搞事业[六零] 第31节(3 / 4)
三天回门的时候。我爹妈觉得我年轻漂亮,他花了五十块钱买我当媳妇儿是他赚了,便在吃饭的时候,挑挑拣拣他是空手过来的事儿。当时崔福啥都没说,却当着我爹妈和我大弟的面前,直接给了我一嘴巴。他们就这样看着崔福对我拳打脚踢,把我像死狗一样拖出去,一句话都没说。崔福后来和我道歉,说他不是成心想打我的,说他以后一定对我好。可真的到了以后,我却再也没回过娘家,他也再没向我道过歉,而是直接打我,越打越狠……”
崔秀菊说着,泪珠子就又顺着她还挂着青的脸颊滑落。
她说:“我不知道离婚以后该咋活着,但就算是崔福和我爹妈一起过来给我磕头让我回去,我也不想回去了。我也知道,只要我真不跟崔福过了,那队里头一人一句的唾沫星子都能给我淹死,我爹妈也一定会再给我卖给下一个愿意花钱买媳妇的男人好给我大弟换钱花。可我不愿意那样。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外头,干干净净的,像个人一样的死。”
听见这话,李梅花已经泣不成声。
崔秀菊的话,让她想起了没能被自己这个当妈的护好而死去的三个闺女,和还活着却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天天被婆婆和丈夫非打即骂,吃不饱也穿不暖的四丫和五丫。
可就算是不离婚,继续忍着成天被打被骂却香香独家整理起码还有口饭吃的日子,李梅花也不觉得自己和俩闺女能活多久,更不觉得只要自己生个儿子出来,崔立春又能对自己有多好,对俩闺女有多好。甚至在她看来,一旦有了儿子,那四丫和五丫恐怕就会成为另一个“崔秀菊”,被卖了换钱给所谓的能传宗接代的儿子花。
想到这,李梅花觉得自己就算是活不下去了,也得在死之前堂堂正正当一回人,而不是窝囊地被崔立春和他娘那两个丧了良心的坏胚子给当成是家里的畜牲一样,给折磨死,打死!
两个一同落了泪的女人,看似软弱得低下了头,却都在心里做出了决定。
——就算是死,她们也要离婚,要干干净净、堂堂正正,像个人一样地死!
苏曼将她们眼中的决绝看得分明。
她放下自己根本连一个问题都没写着的本子,和连笔帽都没打开过的钢笔,为这两位生活在落后农村,经历了百般痛苦折磨,体会了包办婚姻所带给人痛苦,却没有像秦招娣那样明明有能力改变却还是选择依附男人,被男人“驯化”的同志,深深地鼓起了掌。
——为她们不愿屈服,而不畏生死也要堂堂正正做独立自主的人,而不是男人附庸的精神。
迎着李梅花和崔秀菊投过来的,茫然自己为什么会在问出那样令人绝望又犀利的问题以后,突然又像是在为她们而鼓掌的疑惑目光。
苏曼伸出双手,用带有体温的手掌握住她们有着同样冰冷的手,说出了她们第一次见面时所说的话:“请不要害怕。因为,我是来帮助你们的。”
在她的双手有利握住对方的手,试图将力量传递给对方的同时。
苏曼也得到了,同样握住她双手的力量。
这是善良奋起抵抗却仍不见温柔的力量。
也是属于每一个女性特有的柔韧的力量。
……
在暂时将身体还没能恢复的李梅和崔秀菊安顿在公社卫生所以后,苏曼拿着由赵英姿亲手所写的验伤证明回,马不停蹄地回到了公社,直奔田庆丰所在的书记办公室。
她进来以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田书记,我想要联系公安部门,让他们对崔福、崔立春和崔立春的母亲进行逮捕。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在帮李梅花和崔秀菊两位同志离婚以后,将多年来对她们两个人实施严重暴力行为的人被下放农场。”
田庆丰早已经习惯了苏曼想一出是一出,偏偏还多让人无法反驳的言行举止,故此并没有对她的话反应强烈,反而波澜不惊地反问她道:“我明白小苏你的愤怒,也知道你想把他们逮捕的原因,但你要以什么名义联系公安同志,让他们按照你的想法去办事呢?”
面对田庆丰的问题,苏曼早有准备,在将验伤证明递给他的同时,又从包里拿出了一本红色封皮,上面写有“华国宪法”四个字的本子。
这是华国历史上,第一部 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华国人民经过长期斗争而得来、由人民亲手制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法。[1]
早在投胎来到这个世界,还不知道这是一个书中世界的时候,渐渐长大并明白知法懂法重要性的苏曼便早早将这一整本的内容都背了个完整。
在田庆丰还不明白她为啥要在说着一半话的时候,将这样只在思想大会上才会被拿出来的,和□□一样珍贵的宪法本子拿出来的时候,苏曼已经熟稔地将书打开,翻到了她熟悉的印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那一页。
只听苏曼高声朗读道:
“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2]
“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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