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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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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姑娘,原名林绛,隶属于其中一位受害之人。她的祖籍在山阴,一年前发大?水,爹娘都死了?,她不得?不来投奔洛阳城做卤酒营生的舅母一家,舅母三个?月前给她寻了?一份亲事,男方是城西头在国子?私塾当教谕的高?生,长林绛整整三十七岁,家中已有一妻三子?。高?生给了?林绛舅母三两碎银作为礼金,开春时节还互换了?庚帖,这?一份亲事林绛不同意也得?同意,更何况她本就寄人篱下,别无选择。

本来旬日前,林绛就要过?高?家的门,但祸患,刚巧不巧生发在了?过?门前夜,舅母唯恐林绛逃嫁,遂用一根三寸长的铁索铐住她的手,将其锁入厢房之中,讵料翌日卯时一刻,她带着喜婆为林绛添妆打扮时,被屋中的遍地狼藉吓了?一跳。

林绛俨似一枚被剥光的鸭蛋,裙裳支离破碎地摊散在床榻内外,她蓬发遮面,容色死白如?灰,涣散失焦地看向虚空,空气弥漫着苦咸腥稠的血气,舅母适才惊觉林绛的腿间不断淌血,血渍悄然蘸湿枕褥,这?个?年仅十六的少女,将众人彻头彻尾吓了?一惊,舅母没见过?这?般情?状,当成昏厥了?过?去?,还是喜婆尖叫一声,跌跌撞撞速去?报了?官。

本来这?种案桩是由袁宣在管,但没两日他就结案了?,是周廉将一诉状纸告到?温廷安近前,说这?林氏女受奸案有冤情?。

先说袁宣,他认定这?种案桩,纯粹是林绛为逃嫁而进行的一回自导自演。

他审问过?林绛,问她是否看清奸犯的面目,林绛沉默许久,摇首说不知。

问为何不知,林绛说那人行凶前,用黑帛带蒙住她的眼,且将她翻了?过?去?,他从身后完成了?对她的暴行。

问为何不疾声呼救,林绛说那人往她身上搁置了?一盘燃香,她但凡反抗一二,教那燃灰跌落在身,他会即刻杀了?她。

袁宣问,她是不是有个?竹马相好,号曰许郞,在城东头的津渡当纤夫,她此前有过?两次逃嫁之行,全是为私会于许郞,她还恳求许郞带她逃走,但许郞性?情?温吞,并未果决同意。许郞这?个?人物,舅母一家也基本知情?。

舅母骂林绛是个?下贱且不知检点的白眼狼。明明有亲事在身,还与外男三番有染,家里有一堆孩子?要养,家庭委实拮据,收养林绛半年,是时候到?她分忧了?,更何况,那位当教谕的高?生就是老了?些,但那又能如?何,嫁过?去?后根本不会苛待她分毫,她还能过?上吃穿不愁的日子?。

林绛的侄女侄子?则骂她是荡鸡,邻里街坊的孩子?,但凡记事了?,都会这?样羞辱她。

袁宣理由弥足充分,认为那个?奸犯是纯粹是林绛臆想出?来,她身上出?血以及遍地狼藉,皆是她一人所致,要制造出?有人入侵的迹象。许郞既然不能带她走,她只能剑走偏锋,用这?种不入流的方式来摆脱这?份亲事了?。

这?份案桩要给其他寺丞过?目,共同画押才能给少卿审核,周廉打从升任寺丞以后,比以往更喜欢同袁宣叫板了?。

周廉拿出?搜集来的种种物证,递呈至温廷安近前。

疑点一,林绛被上拷的右手腕间,有浓烈的磨损与淤青,破皮居多,这?种伤口所造成的场景,经仵作鉴定,与其说是自行掰扯,更像是要躲避什么人而奋力挣扎所致。

疑点二,厢房的漏窗之上并无窗栏,并且有一具被碾死的春蛛,春蛛之上有鞋履的痕迹。退一步来说,漏窗距离地面有半丈之高?,林绛所在厢房之中并无爬梯之类的物具,林绛本身就是一个?柔弱的女子?,不可?能爬到?那般高?的地方。

疑点三,林绛的小衣失踪了?,周廉带人遍搜厢房,竟是所寻无获。

温廷安最近看到?了?六起少女受奸案,有两个?共性?,其一,少女的身份都是行将成为新妇的人,其二,少女在遭罹暴行后,小衣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周廉所提供的种种疑点,在冥冥之中,也在指涉林绛受奸案,与另六起案子?有一种休戚相关的联系,凶犯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但那些受奸的少女,并不能得?到?俗世的同情?与安抚,她们被婆家退了?亲,被男方认为是同外人偷情?,母家虽然收养她们,但她们已然身败名裂了?,这?也是奸犯极为诡谲残忍的地方,他狠狠羞辱了?她们,却还让她们苟活于世,受横眉冷对与千夫所指,这?种日子?,堪比生不如?死。

就拿林绛来说,她受了?这?番遭际,高?生已经寻她的舅母索回那几两碎银,并在当日,干净果决地退掉了?这?门亲事,舅母丢脸丢到?了?家,林绛就此被关了?柴房,听周廉的禀述,舅母似乎拿她去?牙婆那儿发卖了?。

温廷安听罢,决定接手这?一桩案子?,她先以查案的名义,将林绛带回官廨,临行前,她躬自对舅母一家淡声说:“林姑娘是一个?有自主意志的人,你们虽与她有亲缘关系,但囚她、卖她、辱她,恐极是不妥,按《大?邺律令》,你们私自囚他,以困住她,此则悖律之举,按例当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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