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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写作三题(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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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偷换了前提的讨论

《小说选刊》编辑部:

谢谢你们转来孟繁华先生的文章。我欢迎任何人的批评。孟先生当然也有批评之权,只是他这篇文章里一开始就有前提偷换,让我困惑与为难。在我那篇短文里,我明明只是说到小说中“两个较为普遍现象”,而且通篇以第一人称来说事,把自己当作批评对象,怎么就成了我对小说“总体”和“全部”的偏执性“裁判”?在孟先生的词典里,“较为普遍”可以引申出“全部”、“总体”的意思吗?

恐怕不能吧。我们说改革使人民“较为普遍”致富,是否就可以引申出“全部”致富?是否就否认了贫困人口的存在?我们说制假售假现象“较为普遍”,还常常冠以“不正之风愈演愈烈”一类用词,是否就可以引申出中国商业的“总体”败坏?是否就否认了好或者较好的商家仍然存在?孟文不过是强调:好的小说还是有的,还是很多的,这我完全同意,在以前很多文章里也表达了同样看法。问题是:谁反对过这一点?

在不太久的过去,分清“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纠缠,常常成为政治棍子,让任何社会批评都如履薄冰,最后只能噤若寒蝉。文学界人士眼下经常批评商业、教育、体育、司法、政治等方面的负面现象,包括一些较为普遍或者非常普遍的负面现象,遇到对文学的批评或自我批评,最好不要过于敏感。其实,孟先生文中也承认小说中有“大量”烂俗的写作,表现为“都市小资产阶级、中产阶级、白领、官员、小姐、妓女、床上行为、歌厅舞厅、宾馆酒吧、海滨浴场等是常见的人物和场景”(——以上均引自孟文)。作为一个读者,我愿细心体会他这一批评的合理性,愿细心体会他的善意关切,不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比方去指控他居然把“白领”、“官员”与“妓女”并提,并且把“白领”、“官员”、“中产阶级”、“都市小资产阶级”统统一棍子打死。如果我也来吹毛求疵,举一两部作品为例,以证明上述人物身份和上述消费场景,并不妨碍这个作品成为优秀作品,我觉得这没有多少意思,更不会因此窃喜于自己论辩的胜利。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此致

敬礼!

韩少功

2004年3月9日

最初陆续发表于2003年《小说选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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